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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台湾机动车将自由往来 福州赴台可落地办证

2011年10月08日09:17

  来源:《福州晚报》

  榕将成大陆对台贸易中心 闽台机动车有望自由往来

  《福州市“十二五”对台交流合作专项规划》日前出炉,今后5年,福州要建设成为“大陆对台贸易中心”,推动闽台两地机动车自由往来,推动实现赴台旅游属地管理、外地临时来榕人员经福州赴台旅游可实行“落地办证”、福州成为赴台湾旅游“个人游”城市之一等。

  “十二五”期间,福州将建设成为“大陆对台贸易中心”。 在金融、保险、货代、保税、退税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为对台贸易重点企业设置绿色便捷通道。推动电子口岸与台湾关贸网的全面对接,争取榕台率先互认查验结果、审价结果和检验结果;争取成立榕台两地合作同业公会。

  福州将争取更多对台旅游优惠政策,推动实现赴台旅游属地管理、外地临时来榕人员经福州赴台旅游可实行“落地办证”、福州成为赴台湾旅游“个人游”城市之一等。推动落实福州与台湾相关旅游城市观光地的合作协议。积极吸引大陆居民经福州至台湾旅游,吸引境外赴台游客到福州旅游,将福州打造成为环海峡旅游圈中心城市。积极争取将福州琅岐列为对台开放口岸,鼓励台商在琅岐投资新建旅游项目。

  提升福州对台海上直航的优势,规划和建设对台海上客运直航码头、客运站;建成福州港至台湾本岛的客货滚装快捷走廊,实现福州至台湾本岛海上客运直航常态化。

  在扩大海上直航基础上,积极推动闽台两地机动车自由往来,实行两岸车牌互认。(记者 张秀冰)

(责任编辑:UN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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