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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穿黄工程涉资6亿 未发生职务犯罪及信访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10月08日09:45

  南水北调穿黄工程涉及资金六亿元无一职务犯罪案件无一信访

  穿黄工程如何走出“工程上马官员下马”怪圈

  本报记者邓红阳

  本报通讯员孙建勋法立新

  在黄河岸边的河南省荥阳市王村镇李村,不少村民总喜欢带着前来串门的亲友来到黄河大堤,指着不远处平缓流淌着的黄河水说:“黄河不会再断流了。专家说我们脚下的干渠能为北京供水,还能给黄河补水。你想想,俺这里的前景该有多好。”

  村民脚下的干渠,就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水利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穿越黄河的隧洞。李村就是穿黄工程南岸的起点。

  “这可是国家重点工程,咱村有发财的机会了。”穿黄工程还没开始,就有村民把这项工程当作“唐僧肉”,想着多找施工单位要点活儿干,也有一些建筑工程公司找到村干部请他们发挥“地主”优势帮忙揽活。

  村民们的这些想法并没有变成现实,因占地、拆迁引发的问题也没有演变成棘手的信访问题。

  “截至目前,在南水北调穿黄工程中,没有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也没有发生一起村民严重阻挠工程施工事件和群访事件。”近日,荥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铁梅用一个公式对《法制日报》记者解释说,“同步预防+送法到户=0发案+0信访。”

  全程监控补偿资金流向

  占地补偿历来是村民们关注的焦点,不少村官就倒在其中。而南水北调工程荥阳段永久占地5002亩,临时占地8855亩,拆迁工作涉及该市4个乡镇21个行政村,有关部门拔付的占地、拆迁补偿款等各类资金达5.57亿元。此外,在荥阳市还建有5个移民集中安置点,总投资1亿余元。

  “打击是滞后的,而同步预防就能最大限度地挤压职务犯罪的空间。”在荥阳市成立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指挥部之日起,荥阳市检察院就专门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进驻工程指挥部,围绕工程建设、移民搬迁安置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全程监控项目建设,主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全程向群众公开每一笔款项的来源和去向,一是能够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二是能够有效防止补偿款发放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截留、挪用、贪污等问题。”荥阳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乔瑞宝介绍说,检察机关联合所有涉及到补偿款发放的乡镇,主动向群众公开补偿标准、补偿程序等事项,并公开举报方式。检察机关承诺,凡是举报补偿款发放问题的,调查之后一律公开结果。

  2010年7月初,荥阳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某村负责人有挪用补偿款的嫌疑。检察机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后发现,按照补偿款的发放程序,补偿款是逐级下拨,该村的补偿款刚下拨到在乡镇这一级,并未下拨到村组。办案人员主动找到举报人通报调查情况,举报人不好意思地说,别的村都发放了补偿款,而他们村迟迟没有发放,他是凭着自己的猜测进行举报的。

  处理完这起举报,荥阳市检察院建议乡镇和村两级要及时把补偿款拔付进度向群众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消除群众误会和偏见。

  “工程运输车辆把好好的乡村公路压坏了”、“施工带来的尘土影响到庄稼的生长”……有些村民把气撒在工程施工现场,出现了阻挠施工的现象,而施工方以国家重点工程为由,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惩处。

  “大家维权意识的提高是一个进步,但不能陷入维权误区,更不能采取极端方式……”荥阳市检察院驻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指挥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开展“送法到工地、送法到户”活动,深入工程周边村镇讲解法律法规和相关补偿政策,教育引导群众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办事,正确使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避免、减少堵门堵路等影响工程施工现象的发生。

  与此同时,检察官们深入到施工现场,建议施工方在确保工程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把给附近村民带来的不便和损失降到最小程度,适时合理补偿。

  在检察官的协调参与下,施工方与村民之间出现的39起矛盾纠纷被妥善化解,工程得以顺利进行。

  “拦标价”防止抬高投标价格

  “有人认为,南水北调工程费用高、利润厚,是一块‘肥肉’。”丁铁梅坦言,在监督招投标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一些公司相互串通起来,在标的之上相互抬高投标价格,有的甚至超过50%以上。

  丁铁梅分析说,少数人看到如此大额的工程建设资金,总想从大锅里舀一瓢留给自己。一些建筑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往往不择手段,以金钱敲门、以贿赂开道,“揽工程拿提成”成为公开的秘密。这种“提成”不仅直接导致行贿受贿,而且“提成”后,在账务处理上又很容易诱发做假账、设“小金库”,一定程度上孳生贪污、私分等违法犯罪行为。

  在投资1亿余元的移民安置点工程项目中,荥阳市检察院不仅发现了这种苗头,还发现一些公司相互串通起来抬高投标价格的现象。

  据荥阳市检察院调查,这种现象与监督制度缺失、市场管理混乱有关。具体表现为:施工方为多赚利润而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工程管理、监理、验收走过场,与建筑施工单位串通一气;有些业主单位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尤其对领导干部缺乏监督和有力的制裁措施,由主要领导说了算,出了问题很难追究到实际责任人;有的招投标后不按合同办事,而是另签一份内部合同。另一方面,一些施工单位一味地在搞关系上下功夫,排挤竞争对手。

  为防止这种现象的出现,荥阳市检察院联合城建等有关部门实行“拦标价”,即在工程标的之上一定范围内确定最高限价,规定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投标人为中标。

  据了解,截至目前,在荥阳市所有移民安置点建设实行的“拦标价”中,建议废标9次,重新审查投标单位资格9次,共计节省资金1000余万元。

  “重点工程建设关系着全市经济发展的进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关系着全市的投资环境、发展环境和良好形象。”丁铁梅说,检察机关紧盯南水北调工程的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有效消除了“工程上马,干部落马”的传言。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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