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记者金柱 通讯员邓唯 谢金报道 一男子因乘车的钱不够,为得到民警的帮助竟想到报假案称自己被人抢劫。日前,宝安警方对该名涉嫌谎报警情的男子处以行政拘留。
10月6日23时许,福民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在清湖路口高架桥下被人持枪抢劫。民警找到了报警人黄某华,但经过现场勘查,报警地点并未发现可疑情况。随后,黄某华随同民警到派出所做笔录。
据黄某华(男,26岁,广东人)称,当天晚上,他从东莞凤岗乘坐一车大巴车到观澜竹村西区门口时,司机让他下车转车去目的地。他正在路边等车时,突然,从旁边一辆银灰色面包车上下来一名男子,用一把短枪逼着他上车,在面包车内有3名男子将他随身的挎包抢走,包里有现金1800元,一部手机和一张身份证。后来,面包车驶到清湖路口高架桥下,3名男子把他赶下车后往龙华方向逃逸。
办案民警随后赶往现场开展调查走访,并调取沿途视频监控查找线索。在审查案情过程中,冉枫副所长察觉黄某华自始至终情绪都非常平静,而且身上也没有丝毫伤痕,不像是被抢劫后的状态;而且,经过警方对拉人上车抢劫案件的严厉打击,此类案件几乎已在辖区绝迹。综合几方面因素进行分析,冉枫副所长感觉到黄某华有可能在谎报案情。
随后,冉枫副所长告诉黄某华办案民警已经找到了报警地点的监控录像,作案车辆的线索很快就会有结果。在说完这句话后,黄某华神情有些慌乱。不一会,黄某华称自己还有点急事,想向民警借点钱坐车。见此情况,冉枫副所长坚定了自己的分析,对黄某华进行了一番法制教育。最终,黄某华承认了自己是谎报警情。
原来,当天晚上黄某华身上仅有4元,从凤岗坐车最远只能坐到观澜竹村,他下车后走到了清湖路口高架桥下,看到这里比较偏僻,就想用报假案的方式骗取民警的救助,还在心里将被抢的经过反复打了几遍腹稿才报警。没想到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目前,嫌疑人黄某华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