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新疆建立政府购买演出机制 加大文化惠民服务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10月10日13:23
  中广网乌鲁木齐10月10日消息(记者胡志坚 王静)记者从今天(10月10日)上午召开的“新疆文化惠民 政府购买演出”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要求,2011年将向地县两级艺术表演团体全额发放演出补助,同时新疆文化厅正在制定考核办法,自2012年开始根据考核办法发放演出补助。

新疆文化惠民 政府购买演出情况通报会现场
新疆文化惠民 政府购买演出情况通报会现场


  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公益性演出场次,对于完成规定演出场次的艺术表演团体将全额发放演出补助,对于未完成场次要求的团体酌情扣减演出补助,并将扣减下来的资金全部以奖励的形式补助给公益性演出场次高、演出工作突出的团体。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演出所产生的节目创作、误餐、演员演出场次补助、集训期间的补助、演出服装的制作、演出设备的租用和维护以及下乡演出所产生的燃油费等。

  据了解,目前新疆地、县两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共有95个,其中,县级76个,地级19个,从业人员4361人。2010年自治区县级艺术表演团体公益性演出6304场,为各类演出中场次比例最高。全疆县级艺术表演团体年圴下乡演出场次82.9场,有的更高,年平均场次超过了100场。

  基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在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面临了诸多困难,主要是受经费制约,演出中积累的问题逐年增多,有的已经开始影响到自身的发展,影响了文化惠民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针对新疆艺术表演团体面临的实际困难,新疆建立政府购买演出机制,目的是鼓励基层艺术表演团体积极开展面向基层、面向各族群众的公益性演出,主要办法就是对承担公益性演出任务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给予补助。补助的基本原则是,各地区、县市要在维持当地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已有的演出场次不减、经费保障渠道不变、演出经费不减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演出,对超过自治区规定演出场次的地、县两级艺术表演团体进行补助。补助办法自实行起执行五年,期间增人不增资,补助标准不变。补助的具体标准是,40人以下的县级艺术表演团体每团每年20万元,40人以上的每团每年25万元,地级艺术表演团体每团每年25万元。五年里政府购买演出将超过1亿多元。同时,新疆在文化厅直属艺术表演团体中也将实行政府实价购买演出,根据艺术类别和演出规模支付演出补助。

  新疆克州歌舞团党支部书记邓新萍介绍说:“按照规定的每年80场公益性演出,我们团90人的经费大概需要近11万,在有偿性演出极少的情况下,演出人员经常以啃馕喝矿泉水充饥,条件非常辛苦,现在建立了政府购买演出机制,能够解决我们的实际性困难,有利于提高演出质量,加大下乡下县下社区公益性演出的场次,同时对我们文艺演出团体的工作人员精神上也有了很大的鼓励。我们克州计划在2012年,在保证原来的80场公益性演出保质保量完成外,还将至少增加20场公益性演出,让文化惠民更加深入人心。”

  据悉,目前,新疆近100个地县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每年的演出补助大约在2100余万元,五年累计超过1个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文化厅直属艺术表演团体中也将实行政府实价购买演出,根据艺术类别和演出规模支付演出补助。不断地加大文化惠民服务,是新疆基层艺术表演团体今后十分重要的工作。2012年是基层年,新疆拟以文化为主题举办全疆县级基层文艺调演,每个团选调2-3个优秀节目参加,好的民间艺人和“一乡一队”也可以参加调演。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党组副书记、厅长阿不力孜·阿不都热依木介绍,文化厅每年先将一部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艺术团体,主要用于演出保证,年底再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发放。政府购买演出机制的建立不但解决了新疆艺术表演团体、特别是基层艺术表演团体的实际困难,而且对广大各族文艺工作者是极大的鼓励,它将进一步促进新疆文化惠民服务,不断推动新疆文化建设的大发展大繁荣,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发挥非常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作者:胡志坚 王静
(责任编辑:UN901)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