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农业部网站消息,9日,农业部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召开全国植物检疫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力争到“十二五”末,确保新发农业植物疫情不蔓延危害,已有疫情不暴发成灾,总体危害损失控制在3%以内,一般疫情应施检疫率和防控处置率达到80%以上,重点疫区的植物调出施检率、良种繁育基地产地检疫率和重大疫情处置率达到100%。
会议指出,受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物流多样化以及气候异常变化等因素影响,植物检疫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具体表现在疫情传入风险越来越高,农业部门统计表明植物疫情传入频率呈上升趋势,近10年来中国新发现植物有害生物多达20种,是前30年的2倍;疫情传播速度越来越快,2011年上半年各地已报告新发疫情46起,涉及13种检疫性有害生物,新增疫情发生县58个。
此外,对农产品贸易影响越来越大,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因植物疫情原因造成出口农产品退货或销毁的经济损失达数亿元;植物检疫任务越来越重,随着交通运输、物流业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检疫监管的难度加大,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和国际植保公约后,履行成员国义务,植物检疫任务更加繁重。
会议强调,植物检疫是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事关农业、生态、贸易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及人民身体健康。面对我国植物疫情的新形势,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和“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规范执法、科学防控”的要求,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强化植物检疫执法为重点,加强植物检疫综合能力建设,强化疫情监管和防控阻截,确保我国农业生产安全、产业安全和贸易安全。
在工作思路上,要努力实现检疫监管由注重管理向管理和服务并重转变,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执法方式由分散执法向分散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转变,全面提升执法监管能力;疫情处置由注重传入区防控向传入区和源头区防控并重转变,全面提升重大疫情防控阻截能力。
在工作方法上,必须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路,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必须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在把严格执法作为预防疫情发生和传播的有效手段的同时,提供优质服务,努力做到以服务促执法,实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必须处理好疫情公开与产业保护的关系,从全国产业发展的大局科学管理疫情、适时依法公布疫情,坚决反对隐瞒疫情;必须处理好农业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营造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会议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必须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执法监管,大力推进重大疫情防控阻截,全面提升植物检疫工作水平。
各级农业检疫机构重点要加强植物检疫队伍建设,健全植物保护工作体系,强化检疫工作手段,严格植物检疫人员准入程序,建立植物检疫考核制度,强化在岗培训,对不履行职责或考核不合格的检疫员要调整工作岗位,同时要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科学、高效、便民;
要加强植物检疫重点环节的监管,严格把好种子种苗检疫关、引种审批关、检疫证书关和产地检疫关,并逐步推广粮食及主要农作物种子检疫标签防伪技术,完善植物疫情传播追溯体系,落实 “谁审批,谁监管”、“谁引种,谁负责”的机制,建立起责任追究制度;
要加强重大植物疫情的防控阻截,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和重大疫情,分类管理,科学防控,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同时要加强西北、东北、西南和东南沿边沿海四大疫情阻截带建设,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联防联治,突出抓好境外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阻截和境内有害生物的防控,切实提升疫情监测防控水平和农业生产保障能力;
要加强植物检疫宣传普及工作,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植物检疫法律法规、检疫性有害生物特性以及疫情防控知识,大力推行疫情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和企业查询,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要加强农业、林业和出入境植物检疫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植物检疫工作合力,突出做好植物检疫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切实提升检疫执法的影响力和执行力;
要加强植物检疫法规和保障能力建设,在积极通过各种渠道推进《植物保护法》立法进程的同时,加强植物检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植物检疫检验监测、阻截防控和执法监管能力,并多渠道争取检疫资金投入力度,逐步建立重大疫情防控补贴机制。
据悉,“十一五”以来,各地按照农业部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农业植物疫情监测调查、封锁控制和扑灭铲除工作,有效遏制了稻水象甲、苹果蠹蛾等重大疫情的蔓延危害,每年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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