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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严控高息揽储 “变味”理财或将回归正途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2011年10月11日09:01
 

  银监会严控高息揽储

  “变味”理财或将回归正途

  本报讯 银监会9日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不得将存款单独作为理财产品销售,不得将理财产品与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商业银行不得将理财产品作为存款进行宣传销售,不得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变相高息揽储。该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激增的背后,理财市场潜伏着信息披露不对称、欺诈销售等乱象。据财汇数据显示,三季度到期产品数量为4968只,其中仅1142只产品公布到期收益率,占比不到23%。《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应遵循风险匹配原则,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2011年上半年,银行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在4%至6%的水平,有部分银行甚至推出了收益率超过20%的理财产品。但并不是所有理财产品均能达到预期收益,此前一些商业银行推出挂钩汇率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出现过零收益状况。《办法》规定,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应当载明投资范围、投资资产种类和各投资资产种类的投资比例,并确保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按照销售文件约定比例合理浮动。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区间且可能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

  中信银行理财分析人士认为,与去年相比,今年银行理财产品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是产品短期化,一天、三天、七天的理财产品层出不穷;二是短期产品的预期收益率较中长期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出现倒挂。对此,《办法》提出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将存款单独作为理财产品销售,不得将理财产品与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商业银行不得将理财产品作为存款进行宣传销售,不得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变相高息揽储。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郭田勇认为,银行不应只盯着短期理财产品冲时点的作用,而应多创新符合客户需求的新理财产品,随着《办法》规定的细化,银行理财产品也将逐渐回归正途。 (辛财)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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