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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百余学生疑遭威胁捐款 镇教委称系刁民栽赃

2011年10月11日07:43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鄄城10月11日消息(记者解朝曦)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山东鄄城县彭楼镇听众刘先生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打来电话反映说,自己在彭楼镇何庄完小上学的儿子突然被校长赶出了学校,而同时被赶出去的还有100多名学生。这些学生的一个共同点是都来自彭楼镇郭北口村。学校告诉孩子们,被从课堂上赶出去,是因为他们的家长没有缴纳建设学校的集资款。

  学生:不交集资款就不让上学

  从2006年起实施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保障范围,兴办新校舍本来是政府的责任,可是为什么要让村民凑钱建学校呢?

  10月8号早晨,家住鄄城县彭楼镇郭北口村、在何庄完小读五年级的小欣在上课前,突然被叫出了教室。她说,还没上课的时候,有人通知让她们去开会,大家背着书包被叫到了学校大门口。

  小欣:还没上课的时候,有人通知让我们去开会,叫俺背着书包,被叫到了学校大门口。

  随即,小欣便惊讶地发现,站在学校门口的还有和自己同村的130多名小学生。事后,四年级学生小乐回忆说,何庄完小校长范雪良和几个村干部发给每个学生一份通知,让他们拿着通知回家找父母要85元钱,并声称不给钱就不让上学。

  小乐:得交钱,不交钱不叫在那儿上。

  为什么这些孩子被突然被赶出了校园?何庄完小校长范雪良解释说,是村干部让学生停课的。

  记者:我是听学生们说是您把他们带出教室的是吗?

  范雪良:是我带的,可是是村干部让他们停课的。

  记者:为什么村干部不让孩子上学呢?

  范雪良:这事我们也没办法,因为盖楼的事。具体的事你们应该通过教委问问村里。

  镇教委:是自愿捐资,刁民栽赃说是集资

  记者几经周折,联系到了彭楼镇教委主任陈安卫。陈安卫介绍说,何庄村、郭北口村等附近五个村的孩子都在何庄完小上学。一年前,因为学校年久失修,鄄城县教育局启动了危房改造工程,打算给学校兴建新校舍。

  陈安卫:去年的时候,县教育局想给他们立个项目,把学校的危房全部扒掉,再重新建一个新的学校,教育局威房改造的工程款只负责给你建教学楼。至于院墙,学校的围墙、大门等,都要村民自己建,还有地要村民负责去投资筹钱。

  在10月8号孩子收到的通知上,我们看到了这样的文字:“我们几个村的干部找到了镇教委和县教育局,征求县教育局同意,在何庄建立一所高标准的教学楼,预计投资100万。需要我们筹资25万。每个村民集资85块钱”。通知的落款是何庄村等四个村的村干部签名。据了解,除郭北口村外的这四个村都已经交了钱。郭北口村村民刘先生介绍说,建新校舍要村民自己拿钱,而村民并不情愿。

  刘先生:原先嘛,是要求我们村里统一交,现在村里没有这个能力交,这块它现在又转嫁到学生身上来。

  这样按人头强制收费是不是摊派集资?彭楼镇教委主任陈安卫表示,不存在摊派集资,只是村民自愿捐款。不让上学的都是没交钱的郭北口村的孩子。

  陈安卫:不是集资,它就是发动一下这个老百姓,有过的生活富裕的,或者有在外打工的,有当老板的挣钱的,叫他们村里发动一下搞一下捐资。我们现在根本没有强迫集资。

  记者:可是这个好像是叫每个人都要交钱。

  陈安卫:它就是说,你们村里应该负担在你们村里想办法,你们村里找你们过得好的,大户捐一点,要不然可以处理你们村的工地。(这是)栽赃,什么集资啊,纯粹是刁民一伙。现在农民,你种粮直补分给他钱,他乐意,你让他负担一分一毛的社会福利,他就不干。

  专家:强迫集资行为违规,是变相摊派

  虽然当地教委否认了摊派集资这一说法,但中国政法洪道德教授认为,鄄城县教育局的行为就是一种变相的摊派。

  洪道德:政府出一部分,然后让所谓的村委会动员村民出一部分,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摊派,因为根本没有表现出村民们自愿的这种特征。能有这么大的反差,可见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实际上是通过村委会对所在村的村民施加了相当大的压力,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摊派。

  2006年起施行的新义务教育法第六章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劳凯声认为,当地向村民强制收费的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

  劳凯声: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的责任在于国家,而且规定了国家应该通过公共财政经费来维持义务教育的发展。从这点来说,这座学校如果是一座公立学校,它现在要盖新楼,这个责任是在国家而不是在村民。那么村民自愿的愿意捐资这是村民的行为,作为国家来说,它有责任筹够足够的资金来重新盖这个大楼。

  郭北口村村民刘先生表示,不是何庄完小一所学校有这样的情况,附近的田庄小学、后杜庄小学等学校都是依靠村民出钱建起来的。每次新校舍立项前,县教育局和镇教委会来村里,口头通知村干部,让村里交钱。

  刘先生:他这样做是非法的。他不敢发通知。他就是给你要,你不拿这钱就不给你立项。

  鄄城县的经济并不发达,以农业为主,农民并不富裕。连续十年来,该县农民的月收入都排全市末尾。85元虽然不多,但是对于这样的农民家庭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如果建校舍强制交钱不合理,村民们已经交付的钱应该如何处理?洪道德建议一定要坚持自愿原则。

  洪道德:已经收上来这些集资款要跟每一位出资人在核实一下,征求一下本人的意愿如果是愿意捐资就保留下来,如果不愿意的就相当如数退还给人家。

  作者:解朝曦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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