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1309万余元
沈长富之子 沈俊成昨日受审
本报讯(记者 刘洋) 因涉嫌受贿1309万余元,昨日,重庆移动公司原董事长沈长富之子沈俊成站上市五中法院被告席。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底至2004年上半年,四川冠达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刘某找到沈俊成,希望通过其父沈长富(另案处理)为该公司承揽重庆移动公司万州片区基站维护工程提供帮助。随后,沈俊成将刘某的请托事项转达给沈长富,沈长富即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向下属打招呼的方式帮助刘某承揽到上述工程。为此,2007年至2010年,沈俊成以占股份分红的名义先后3次分得刘某所送的人民币共计1309万余元。事后刘某将沈俊成分红的一事告知了沈长富,沈长富表示认可。
据此,公诉机关认为,沈俊成与国家工作人员同谋,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09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中,沈俊成及其辩护人作了无罪辩护。
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