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汽车三包草案被指不公 30天免费退货时间太短暂

来源:北京晨报
2011年10月13日01:34

  30天免费退货期太短,而且用时间规定不符合实际、不够科学。昨天,市消协针对正在征求意见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发表观点,建议免费退车以实际公里数进行计算。而消费者因退货需要支付的“合理使用补偿”,市消协认为偏高。

  焦点一:有效期

  不应自开发票日起计算

  与其他“三包”商品一样,在征求意见稿中,汽车的三包有效期也是“自销售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市消协认为,消费者购买汽车时,开具发票时间和提车时间往往不一致,如果先办购车手续后提车,单纯以发票开具时间计算,对消费者来说,三包期就会减少,包括后面的折旧费、合理补偿费等都会受到影响。因此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时间,应该以车的实际交付日期开始计算为好。

  焦点二:备用车

  超5天才提供时间太长

  征求意见稿规定,“包括等待维修备用件的时间,超过5日的,修理商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市消协认为,超过5天才提供备用车,时间太长。因为车在三包期发生质量问题是经营者的责任,其过错已经影响了消费者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焦点三:退货期

  30天免费退货期太短

  征求意见稿规定,“汽车售出30日内因质量问题出现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

  市消协认为,30天的规定太短,如果以开具发票时间为“购车”时间,消费者提车时间经常错后。再加上验车、办牌照等,30天的时间规定并不符合实际且不够科学。同时,如消费者购车后因各种原因未能充分使用车辆,30日内很难发现汽车质量问题,因此,免费退车以实际公里数核算较为合理。

  焦点四:补偿费

  退货“合理补偿”偏高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消费者退货需要“支付因使用该车所产生的相应的合理使用补偿”。如果一辆售价10万元的汽车开了1000公里需要退货,按照其给出的计算公式,消费者需向销售商支付500元至800元的费用。

  市消协认为,所谓的合理补偿偏高,造成消费者退换货的主要原因及责任在于产品及服务质量,因质量问题已经给消费者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时间、费用和精神上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焦点五:消费纠纷

  鉴定机构委托难费用高

  发生消费纠纷时最常见的做法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但在维权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委托鉴定机构难及鉴定费用高昂的问题。市消协表示,希望汽车“三包规定”在此方面能够有所突破,明确指定第三方鉴定机构,并在举证责任方面向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有所倾斜。

  业内观点

  计算免费退货期 时间公里可并行

  消协的建议有无可行性?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颜景辉昨天向晨报记者表示,消协提出的免费退车以实际公里数核算的观点比较合理。但他同时表示,留给消费者的时间也不宜过长,“汽车存在自然老化的问题,如果一直放着不开呢?出了问题界定责任比较困难。”他建议,最好用时间和公里数并行的方式对免费退货期进行规定,“哪个指标先到,就以哪个为准。”

  针对消协提出的三包有效期以实际交车日期为计算起点的建议,颜景辉认为,操作起来存在困难,因为实际销售中还存在先提车后开票的情况,如一些进口车到港后办了检验手续和保险,拿着临时车牌就上路了,但此时出关手续的关单没有拿到,就没办法开具发票。颜景辉建议这些规定需进一步细化。

  新闻背景

  2004年12月30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对外征集意见,至今已经过去七年。今年9月下旬,国家质检总局对《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再次征集公众意见,为期一个月,并将于10月下旬召开立法听证会。

  晨报记者 肖丹

(责任编辑:UN017)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