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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嫁比自己大21岁男子 遇家暴“出逃”做保姆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作者:梁爽 安清
2011年10月13日04:49

  本报讯(记者 梁爽 通讯员 安清)13年前,女子叶某(化名)不顾家人反对,嫁给了比自己大21岁的“吉他男”。近几年来,“吉他男”的脾气开始暴躁,动不动就打妻子,女子只得在外做保姆,终日不敢回家。昨从江岸区法院永清法庭获悉,叶某在雇主的劝说下,终于到法院离了婚。

  1998年,27岁的叶某从山东来到武汉打工,经别人介绍,认识了“文艺青年”张某并确立恋爱关系。张某当时已经48岁了,离过两次婚,但由于其弹得一手好吉他,倾慕者一直不少。1999年5月25日,二人登记结婚,不久生下一子。最初几年,二人感情尚好。

  2007年,张某开始做生意,将之前的积蓄全部赔了进去。压力之下,张某开始看叶某不顺眼,并对她进行打骂。2009年,实在无法忍受的叶某从家里“逃”了出去,到处打工做保姆,吃住都在雇主家。

  今年8月,雇主问起了叶某的家事,叶某红着眼睛将事情经过讲述了一遍。雇主听后大怒:“这样的男人,还跟着他干吗,不如离了。你这么年轻,还可以再找人。”叶某突然醒悟,于是,她将张某起诉至江岸区法院永清法庭,要求离婚。

  经法官调解,二人达成一致,同意协议离婚,儿子由张某抚养,叶某一次性支付儿子至18岁时的抚养费9000元,家庭财产归张某所有。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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