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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法新解释南京第一案续:财产分配无法达成共识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10月13日18:59

  中新网南京10月13日电 (申冉) 今天上午,“新婚法解释南京第一案”中的女主角、南京朱女士向记者表示,由于双方对于离异后的财产分配无法达成共识,目前调解成功基本已无可能,双方在等待法院再次庭审。

  今年8月,南京媒体报道,就在“8月12日最高法院宣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次日实行”这一消息发出的前后,南京朱女士和高先生的离婚案恰好“撞上了枪口”,成为新婚法解释出台后的离婚第一案。据当地媒体《金陵晚报》报道,此案在8月8日第一次开庭时,朱女士的委托律师还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主张丈夫高先生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产有妻子一半。一周后,就在一审判决下达前的周末,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突然落地,婚房的归属就出现了歧义,高先生以解释(三)为依据,坚持认为该套房产与朱女士无关;而朱女士则表示该房实属双方共同财产。

  记者从法院辗转了解,本案最新进展为:法院提出让男方将婚后共同财产折算后,按比例支付给女方一定数额的赔偿金。男方同意支付这笔款项,但要求分三年支付;女方则认为这笔数额仅相当于婚后财产应得数额的一半,男方还要延期支付,女方对此则难以接受。

  据朱女士透露,她目前又提出了新的证据,可以证明这套夫妻俩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子,并非高先生父母买下来赠予的,而是高先生父母以垫付的方式全额买下,再由夫妻俩婚后持续偿还款项。并且双方有书面的财产约定,明确约定包括该房产在内的男方名下所有财产一人一半。女方希望以此为诉求,重新对本案进行据理力争。

  对于此案,女方的委托律师、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磊在电话采访中表示,目前仍然在为双方婚房的产权归属问题做最后的努力。法庭已经认定高先生在婚后的两次出轨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直接原因,高先生应承担婚姻破裂的全部责任;此外朱女士未来将担负抚养双方女儿的责任,因此希望法庭能够充分保护受害者、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对此,记者从法院某知情庭长获悉,由于社会上对这个案子的关注度很高,法院承受了很大的压力,目前还在对此案进行调解工作,希望双方最终能够达成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此案或将于本月底、下月初再次庭审。(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责任编辑:UN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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