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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教育局发通知:不得收取红十字青少年会费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段晓宁
2011年10月14日04:09
  本报讯(记者 段晓宁)昨日,本报报道了《中小学生被强制入红会》,报道称,西安、沈阳、济南等地的小学生被要求加入红十字会,并要缴纳会费,家长纷纷提出质疑。西安市教育局昨日发出紧急通知,各级学校红十字会组织不得收取红十字青少年会费,对于已经收取的学生会费一律清退。

  西安市教育

  局表示,按照《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总会、教育部学校红十字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在校学生由本人申请,校红十字会批准,均可成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同时规定青少年会员按年度,自愿缴纳会费、数额不限,原则上不超过5元,由学校红十字会收缴。但针对近期部分家长质疑,西安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强调各级学校红十字会组织一律不得收取红十字青少年会费,对于已经收取的学生会费一律予以清退。同时,市教育局、市红十字会近期已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区县、各学校进一步规范学校红十字会的各项工作,在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同时,坚决杜绝向学生收取会费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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