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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姑娘山获救驴友人均被罚60元 发款较轻受质疑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作者:张岂凡
2011年10月14日07:47
人均不足60元,罚得为何如此轻
  救援费用虽高达十多万元,但违规穿越四姑娘山的驴友团可能只被罚500元。IC图片

  
  人均不足60元,罚得为何如此轻

违规驴友团或仅被罚款500元,救援费只需承担3600元 四姑娘山景区将用门票收入承担2.6万元,国家重点扶贫县小金县承担10余万元


  四姑娘山14名失联人员脱险后,对于其中9名违规穿越四姑娘山驴友的处罚,及其需要承担的营救费用成为关注焦点。

  四川省山地救援总队总队长高敏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初步处罚意见是对整个驴友团罚款500元,取消三年内再次在四姑娘山申请户外活动资格。此外,四川省山地救援队救援花费的3600元需驴友承担,其余10余万元的营救费用则由政府、景区管理方承担。依此计算,9名驴友平均每人的违规成本不足500元。

  另外,截至记者发稿时,进山搜寻失联人员的第四批救援队12名搜救人员仍未出山。

  为何只罚500

  规定最多只能罚2000元

  昨日下午,在四川省登山协会办公室内,高敏正在忙碌地准备相关文件。据高敏透露,对于此次驴友违规穿越事件,四川省登山协会的初步处罚意见是对整个团队罚款500元,并取消他们在未来三年内再次在四姑娘山景区申请户外活动的资格。

  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户外运动管理中心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把这九位驴友列为不受欢迎的人,是想警示大家,为对个人、家人、社会负责,在做户外活动时,一定要按当地管理方的安全规定行事,不要拿生命去玩笑。”他说,此次援救行动,各级各个方面出动了上千人次参加工作,初步预算政府费用达十万元以上,景区方面至少花费在二万元以上,虽然没有让这一些违规人埋单,但是“不能说我们容忍这样的违规行为。安全第一,生命第一,是户外运动爱好者们应当牢记的”。

  上述处罚的依据是什么?对此,高敏坦言,目前国内、四川省均没有针对类似的户外运动的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处罚是依据《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四姑娘山户外运动管理规定[暂行]》中的相关条款。”

  根据《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规定,登山者在攀登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时,必须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山线路、计划等方案,且方案不允许变更。“因为违规上山不仅危险,一旦出现险情,营救难保证,还会造成很大的困难。”

  上述《管理办法》同时指出,未经体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登山活动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仅仅是针对的登山运动的规定,而依照国家体育总局的另一份有关开展户外运动的文件中的描述:‘穿越、露营的户外运动属于登山运动’,我们才得以用《登山管理办法》对他们的行为进行处罚。”高敏解释说。

  高敏明确表示,此次违规穿越四姑娘山的驴友事先并没有向主管部门登记注册,违反了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由于《登山管理办法》只写明对单次活动进行处罚,而没有涉及参与活动的人数,500元就是对整个驴友团的罚款数目。”

  罚款为何取下限500元,而非上限2000元?对这一问题,高敏表示,考虑到9名驴友是初犯,因此以教育为主。“500元的罚金只是四川省登山协会递交的处罚意见,尚未获得四川省体育局法制处的确认,最终的处罚结果预计今日上午会正式公布。但最多也就2000元了。”

  营救费为何仅3600元

  仅计算搜救队员交通费等

  值得注意的是,除由四川省体育局对违规穿越的驴友进行500元的罚金外,先前盛传的需要驴友支付的巨额营救费用,到昨日下午只剩下3600元。“这3600元主要是我们四川省山地救援总队派出16名搜救队员,在整个三四天搜救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高敏解释说,其中1600元是来回的交通费,剩下2000元是给队员们的补助,“由于我们在四姑娘山当地的住宿、饮食费用已经由景区、当地政府承担了,因此没有计算入内。”

  高敏表示,收取上述费用是依照四川省山地救援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如果有驴友家属请求我们协助,我们在救援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需要由对方承担。以往的搜救过程中,往往是有家属陪同我们的队员共同搜救,产生的费用,他们就直接付了。这次情况比较特殊,所以事后才向驴友索取。”

  高敏表示,搜救队员大多是临时组织的志愿者。

  对于上述的处罚、赔付要求,出事驴友团领队许宁,昨日傍晚从晨报记者处获悉相关内容后表示,他们愿意接受处罚,会承担合情合理的费用,“但省登协必须出具涉及人员的名单、身份信息及相关文件规定。我需要给其他8名驴友一个交代。”

  许宁同时表示,其他驴友目前基本已离开成都,“我会继续留在成都,等待最终处罚结果公布。”

  事实上,昨日上午,许宁和其他3名驴友家属到访四川省登协办公室时,相关部门给出的说法是他们需要支付的救援费是29600元。“除去救援队的3600元,另外2.6万元系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下属的户外运动管理中心先行垫付的2.6万元,包括当地向导的雇佣费、马匹及交通费用等。”

  不过,当记者昨日下午再次来到四川省登协时,高敏告诉记者,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经研究已经决定承担2.6万元的开销。

  记者了解到,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是一个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2.6万元的费用将主要来源于景区的日常门票收入。

  扶贫县为何要付10余万

  小金县政府未作回应

  虽然14名失联人员已安全出山,但由于仍有第四批搜救队12名搜救人员尚未出山,整个搜救工作还未真正结束。不过,经过初步统计,对此次四姑娘山14人营救工作的核心费用已经超过10万元。“目前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字,但总共投入1000余人搜救,每人每天100元的成本,就有10万元了。”高敏说,12日晚间,包括四川省登协、小金县政府、四姑娘山景区等在内的各方召开过一次电话会议,决定其余的10余万元营救费用由小金县政府支出,“小金县、四姑娘山景区、卧龙自然保护区等地产生的救援费用均包括在内。”

  根据小金县政府官方网站的资料,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南部的小金县,旅游、水利资源丰富,但经济总量不高,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64120万元,位列阿坝州13县第9,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营救费用为何最终由小金县政府埋单引起质疑。

  昨日下午,小金县政府以搜救工作仍未结束为由,未作出回应。

  如此处罚有无警示作用

  处罚只是“教育为主”

  据许宁介绍,此次组织的穿越四姑娘山活动,如果是来回乘坐飞机,个人总花费约3000元;如果选择火车抵达成都,费用相对较少。“其中,进山12天所需的花费平摊到每个人在1000元左右,包括了食物储备,向导、背夫的雇佣费,整个行程主要开支是用于交通费。当然背包、帐篷等装备费用并没有计算在内,这些物品大都能重复使用好多年的。”

  而以目前情况计算,耗时已超过4天、总耗费已超10万元的营救费用最终落到9名驴友身上的可能只有4100元,平均每人不足500元。即使四川省体育局将处罚金额提高到上限的2000元,平均到每个驴友也仅在600元左右。如此处罚力度让人不禁疑问,这真的能起到警示作用吗?

  事实上,正如高敏所言,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了搜救方、管理方想处罚却无法可依,只能“以教育为主”的现状。

  “我们也向通过这次事件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工作。”高敏说,例如加入保证金制度、更严格的处罚约束等待。

  记者了解到,目前阿坝州已着手制订户外探险管理办法,核心内容是合法管理登山、穿越等户外活动,管理办法的制订将结合近年来一系列发生在四姑娘山的户外险情。晨报记者 张岂凡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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