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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低价出租含钛土地引争议 采矿设备被拆除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李伟民
2011年10月15日00:45
工地空无一人
工地空无一人
工地设备已拆除
工地设备已拆除
 
  人民网海南视窗文昌10月15日电(记者李伟民摄影报道)日前,文昌锦山镇下溪坡村村民向人民网海南视窗反映情况,对该村将富含丰富钛矿资源的近2000亩林场地以低价格,擅自出租给一家矿业公司的行为表示不满。

  人民网以《海南锦山低价出租近2000亩含钛林地遭质疑》为题将文昌锦山下溪坡村租地纠纷报道出来后,在社会上和媒体间产生强烈反响,随后又不断有记者到文昌锦山镇进行采访调查。记者14日从文昌政府部门得到消息,文昌国土等部门已经派执法人员,勒令三联矿业公司立即停止一切开采活动,13日晚上开始,该公司设立在下溪坡1890亩林场地的7台采钛矿设备已经被强行拆除。

  据下溪坡村村民介绍,文昌市锦山镇下溪坡村委会林场占地面积1890亩,该地含有丰富的地下钛矿资源,据海南省国土资源厅资料记载,与其周边土地相比是含钛量最高之地,这块宝地一度被村里以1200万元价格租给三联矿业公司用于钛矿开采。租期4年。这一租赁合同引起村民不满并引发上访事件。

  多次上访事件发生后,文昌当地市、镇两级政府曾经先后派出调查组对下溪坡与三联公司的租地合同进行调查,最终做出“合同无效”的结论。锦山镇领导说,由文昌市农业局牵头、市林业局、锦山镇政府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经过对事件的认真分析、详细咨询后认为,村委会与三联矿业签订的合同无效,村民没有在发包1890亩林地的具体合同上签名。

  随后,文昌市国土局及人民法院分别于8月18日、9月13日给三联矿业公司下发“停止采矿的通知”和“立即停工”的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指出,“如不服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联矿业总经理云天礼说,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等待法院的最后裁定。公司认为法院要求停工的裁定有问题,向法院提出复议。由于停工损失很大,公司在向法院提供担保后继续开采。如果法院最后裁定合同无效,他们将负责对采矿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10月9日,新华社记者到锦山采访时发生了19名三联公司“管工”围攻记者抢夺采访设备事件。事件发生后,文昌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文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黎小红第一时间带领宣传部门有关人员、公安干警150多名和医务人员赶赴现场,及时控制局面,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取证,将19名“管工”带至公安机关调查,韩武元等6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海南三联矿业公司正在预订新华社记者采访过程中损坏的SONY牌摄像机,以便向新华社海南分社进行赔偿。

  14日上午,记者在锦山下溪坡村林场地看到,7台位于1890亩合同纠纷林地的采钛矿设备已经被强制拆除,采矿设备上的螺旋选矿机已经被拆走,剩下空空的矿架还伫立在一个个采矿坑里。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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