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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筠连基本药物采购款实行统一集中支付管理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10月15日10:50
  中广网筠连10月14日消息(记者隆敏 通讯员张择君 何川)10月14日,记者自四川省筠连县获悉,为顺利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切实降低群众药费负担,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不因为采购、支付等环节而影响实施,该县自今年9月起,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了基本药物采购货款集中支付。

  据悉,基本药物采购货款实行统一集中支付管理,即是对基本药物采购、采购资金归集、采购资金支付申请、采购资金支付以及采购资金管理与监督等关键环节进行了规范,坚持“谁采购使用、谁支付货款”的原则,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药品采购资金统一上缴到县基本药物采购资金专户,并实行统一支付。

  在实际运作中,筠连县首先由县卫生局设立“基本药物采购资金专户”,由县财政从一般预算中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用作专户周转垫底资金,统一集中支付由县卫生局统一管理;同时,每月10日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上月采购药品货款总额划转到县卫生局“基本药物采购资金专户”,县卫生局在兼顾“及时足额”原则和“不超过30日”基本规定的前提下,原则上每月15日前对上月基本药物采购货款进行统一集中支付。

  为切实加强基本药物采购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筠连县在严肃财经纪律上,要求专户资金及其存款产生的利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严格实行台账管理,结合平时管理和定期管理相关情况,严格督查考核,并将台账管理情况作为年度补偿资金划拨的重要参考依据。

  作者:隆敏 张择君 何川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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