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男子盗用他人QQ号视频 网聊诈骗7万获刑两年半

来源:新京报 作者:朱燕
2011年10月16日04:33

  本报讯 (记者朱燕)一名90后男子,谎称是美女车模网上聊天,用木马盗取了孙先生的QQ号码密码。随后,该男子以孙先生的QQ身份,骗取孙父七万元。

  近日,通州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谎称车模骗得信任

  马某平时跟随父母一起卖水果。

  他供述,今年初听说在网上诈骗很容易,就购买了二手笔记本电脑和无线上网卡,并在网上买了木马程序,加入一个QQ群。

  情人节那天,马某虚构自己是车模,在QQ群里与上海的孙先生聊天,并提供博客网址让孙先生查看照片,骗取其信任。

  聊天中,马某索要孙先生的电话号码,并用木马程序获取孙先生的QQ账号、密码。同时,马某还截取了孙先生的视频。

  录制视频网聊播放

  随后,马某登录孙先生的QQ号,以孙先生的身份与在线的孙父视频聊天,将提前录制好的视频录像播放给对方看。

  看着视频中儿子的脸,孙父没有起疑。“儿子”提出以帮助朋友做生意为由,向父亲筹钱。

  最终,孙父汇去了7万元。据悉,马某还利用同样手段,诈骗其余两人共计5600元。

  为了防止追查,马某让对方汇钱的银行卡账户都是从网上购买的。“聊天的同时给QQ号的主人不停打电话,让他无法接通别人的电话。”当法官讯问其如何防止骗术露馅时,马某如是说。

  刷卡挥霍签名“发财”

  诈骗得手后,马某将作案用的银行卡、无线上网卡、手机卡等扔到河里,将作案用的笔记本随手卖给路边陌生男子。

  据悉,他用赃款购买了一个价值万元的千足金黄金戒指,在刷卡消费签名时,签了两个大字“发财”,而销售人员并未发觉异常。

  剩余的赃款被全用于赌博,金戒指也被卖掉还赌账。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

(责任编辑:UN602)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