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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加大市政设施保护力度 居民举报可现场得奖

来源:华商网
2011年10月17日11:15

  华商网讯(记者 乔静)10月16日中午13:00左右,市政12319服务热线接到市民孙先生举报,在西二环白家口立交附近一收购站内发现有市政井盖,市政设施管理大队立即赶赴现场,查扣市政井框残片若干。经调查,收购站李姓负责人交代,井框残片是其在拆迁工地垃圾堆内找出的,自己不知道这些东西不能收,表示很后悔,今后绝不收购。市政设施管理大队西郊中队赵健队长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违法收购市政设施的危害,并表示将对此次查处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市政部门的举报奖励制度,市政设施管理大队现场给予举报人孙先生500元奖励。孙先生也成为市政部门开展打击破坏市政设施专项整治活动奖励第一人。

  市政部门希望有更多的热心市民来关心、支持、参与市政管理之中,积极举报身边破坏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

  记者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强市政设施监管力度,有效遏制盗窃、损坏市政设施违法行为,确保西安市市政设施安全运行,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局开展了打击破坏市政设施专项整治活动,会同市公安局特行处以及各开发区对管辖范围内的废品收购行业的集中检查整顿。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打击盗窃破坏市政设施的氛围,震慑盗窃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

  多年来,排水井盖、路灯电缆、市政道路等市政设施被破坏和被盗的现象屡有发生,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地干扰了市政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给市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特别是依附于城市道路上的各类井盖、桥涵护栏、照明设施等被盗对市民和车辆造成极大危害。

  【近几年破坏市政公用设施典型案例】

  1、1997年5月,兴庆路北头一处井盖被盗,一12岁男孩掉入该井,被污水冲走,最后尸体从团结水库打捞上来。

  2、2004年11月8日,在韩森路万寿路口,一个正在偷窃井盖子的小偷被市政巡查人员当场抓获,扭送到派出所处理,该小偷最后劳教了一年。

  3、2007年5月西安市阿房四路一造纸厂专用污水检查井井盖被盗,造成阿房四路造纸厂家属院的15岁学生晚自习回家,跌入井中,造成锁骨骨折。

  4、2011年,私人徐亚光伙同他人对北三环护栏进行盗窃,被市政巡管人员当场抓获,经查,造成护栏损失90余万元。

  【损坏市政设施的行为】

  1、装修、基建等擅自大面积违法占用城市道路;

  2、未经许可,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

  3、违法顶管埋设管线,对道路基础造成破坏,也对已有管线造成损坏;

  4、私自将自有管道接入城市排水管网,造成城市污水管道损坏,影响城市排水管网的正常使用;

  5、个别水泥罐车清洗时将污水排入城市管道,造成堵塞;

  6、盗窃、非法收购市政设施,造成井盖、护栏等设施缺失,造成安全隐患;

  7、将线缆直接埋入排水管道,影响管道正常运行;

  8、道路保洁、沿街商户直接将垃圾扫入(倒入)收水井,造成管道的堵塞;

  9、依附于城市道路的果皮箱、电线杆等移走时未清理底座,造成城市通行暗器;

  10、个别驾校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练习场。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拨打12319

  【奖励措施】

  市政设施的完好,影响到我们每位市民的安全出行,市政部门呼吁大家一起来爱护市政设施,积极举报身边破坏市政设施的违法行为,市政部门还将对有价值线索进行奖励。

  1、对发现举报盗窃、损坏市政设施行为,并协助市政、公安部门抓捕犯罪嫌疑人者,给予500元及500元以上的奖励;

  2、发现举报盗窃、损坏市政设施行为,提供有价值线索,经核实属实者,奖励200—500元;

  3、井盖缺失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市政设施损坏第一时间发现举报者奖励50—100元。

(责任编辑:王鹏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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