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1年10月16日,京沪等12省份公布了收费公路摸底调查结果:12省份收费公路累计债务余额7593.5亿元,去年收费额1025.7亿元,收费公路里程超3万公里。 2010年度经营情况,只有北京利润是正数,不到4亿元,其他多数亏损10亿元以上,山东更是亏损87亿元。
本是回应公众的收费公路摸底调查,但结果却给了公众更大的震惊由于收费里程长、收费标准高,收费公路一直被公认是我国最赚钱的暴利行业之一。世界银行报告中曾提到,全世界共有20多个国家已建成约14万公里收费公路,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且中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比发达国家的还要高。交通部规定40公里设一收费站,而有些地方政府规定,高等级公路每20公里甚至更短路程就可设1个收费站。
但在如此庞大的收费设置之下,各地收费公路何以走出一条 “无休止收费、无止境还债”之路?显然,一句简单的亏损,不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需求。在一系列让民众大跌眼镜的数字之外,各地高速公路的贷款额度、还款情况、具体收支详单,成为迫切需要公开的项目。而目前一个普遍的状况是,各地的公路收费都没有独立于利益之外的第三方机构去审计。因此,账面上的 “亏”,其实仅仅是一家之言。但就是这样的一家之言,却给 “各地坚持收费政策不动摇”提供了现实理由,民众多期待的逐步有序取消收费公路的愿景,却不得不成为 “空中楼阁”。
早在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收费公路的最长年限作出了具体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区、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最长不得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区、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然而现状却是“即使贷款已经还清,收费仍不终止”,甚至一些地方政府把政府还贷的公路转变为经营性公路,为地方创收以北京到石家庄的京石高速公路为例,其所有贷款在2000年就已本息还清,但截至2007年年初,京石高速公路在盈余近6亿元后仍继续收费。此外,这条本为“政府还贷路”的公路,中途被转给了首发公司,收费期限也因此延长。
由此可见,要改变“高速公路还贷不止”的现状,不仅需要加大政府财政投入、降低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同时还有必要加强监管、减少以牟取高回报为目的的企业过多参与,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统贷统还”,让高速回归服务于民的本质。谢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