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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泊尔“拖”字诀应对质量门 工商执法三年无果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10月18日12:22
  【提要】

  著名炊具品牌苏泊尔被工商检测出80种型号质量不合格,上千件产品被查扣。面对工商检测结果,苏泊尔却坚称质量没问题。天天315今天关注:苏泊尔,是偷工减料还是强词夺理?

  中广网北京10月1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这几天著名的炊具品牌苏泊尔的质量问题引起了大家的普遍关注,哈尔滨市工商部门检查发现,大量苏泊尔不锈钢器皿质量不合格,涉及81种型号200元以下的产品全部存在问题,目前已经有上千件不合格产品被查扣。现在我们就先来连线哈尔滨工商局道外分局经检一大队的副大队长吴明,请他给我们介绍一下详细情况。

  2008年即发现不合格产品

  主持人:能不能先给我们介绍一下是什么时候发现苏泊尔炊具有质量问题的?怎么样发现的呢?

  吴队长:2008年12月份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哈尔滨市部分卖场所经销的一些不锈钢炊具出现质量问题,我们根据举报到现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举报内容基本相符。

  主持人:也就是说在2008年的时候就已经检测出有问题了,是吗?

  吴明:对,2008年我们初次是进行审查。

  主持人:我能问一下检测依据的标准是什么吗?

  吴明:检测依据的标准是分两步走,第一批从2008年到2009年度所抽检的产品依据的检测标准是该产品外包装明示的执行标准,轻工业部的数据1622.1-11进行检测的,被检测机构判定为不合格。今年2011年的8月份我们对该公司在哈尔滨设立的一个销售公司仓库进行了检查,所抽检检测依据是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D968次进行检测,检测结论也是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主持人:刚才您说到的这些检测的标准,那么这些不合格的产品被检测为是不合格的,会给消费者造成什么样的损失、带来什么样的问题呢?

  吴明:这个目前从我们执法者角度讲,我们就说依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涉案产品采取了强制措施进行了扣押,对于就是说该涉案企业违法事实我们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对消费者来讲的话,他们如果说购买了不合格产品,那肯定蒙受经济损失。

  主持人:在健康方面会不会造成一定的损失?

  吴明:这个我们不太清楚。

  主持人:好,我再问一下在2008年的时候我们的工商部门就已经发现了苏泊尔是有质量问题的,那为什么到现在2011年的时候才公开呢?

  吴明:这个因为该企业2008年到2009年之间我们检查的是苏泊尔品牌所生产的一些老包装还有老标准的产品,但企业于2010年的时候为企业产品更换了标准,也更换了包装。

  主持人:这样对你们的检测会造成一定的麻烦吗?

  吴明:这样的话我们就会对他更换标准更换标准的产品进行重新检测和认定。

  主持人:需要重新认定,因为更换了标准和包装所以需要对他进行重新的认定,所以才在三年之后公布了他有上千件的产品是属于不合格的,是这个意思吗?

  吴明:对。

  苏泊尔对检测结果有异议

  主持人:我再请教一下您,这次公布检测结果之后,苏泊尔方面有什么反应吗?他们跟你们有没有过沟通?是怎么沟通的?

  吴明:他们已经正式向我们提出了复检申请。

  主持人:也就是说他们不同意你们检测的结果是吗?

  吴明:对,检测结果有异议。

  主持人:吴队长我们一起来听一下苏泊尔的公关主观张丽萍是我们的记者伍承波联系的,来听一听她在听到哈尔滨市工商不局公布了苏泊尔存在质量问题之后,对这件事情的反应好吗?请您不要挂电话。

  客服:这就是我们这次检测的所有的产品,都是通过国家的权威的机构检测的,检测结果本身是合格的,我们现在也是和当地的工商局来沟通这件事情,我们对他的检测结果是存有异议的,对这个检查结果进行复检。

  将进行复检

  主持人:刚才我们也已经听到了苏泊尔方面对这件事情的回复,她认为这个产品是合格的,而且提出了复检的申请,那么我想请教一下吴队长你们那边对苏泊尔提出的复检要求你们是怎么看的?

  吴明:复检是生存企业权力,他既然提出复检,从我们执法部门的角度讲我们接受他的复检申请,我们下一步将会按照法律程序按步就班的将他的复检程序执行下去。

  主持人:如果说要复检的话是应该由谁进行复检?还是由你们还是第三方?

  吴明:法律规定原则上是由原承检单位进行复检。也就是说还是由我们来进行复检。

  不合格产品已扣押

  主持人:我们做一个假设,如果说复检仍旧检查出苏泊尔有质量的问题,是不是要对他进行处罚呢?会怎么罚?

  吴明:这个如果说复检结果与原检测结果一致的话,我们将按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对该企业进行处罚。因为目前该案我们正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到底适用于哪些法律条款应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到底适用于哪个具体条款我们现在还在认定之中。

  主持人:那下一步工商部门将会怎么样对市场进行监管呢?

  吴明:目前就是我们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了强制措施,进行了扣押,就是说确保目前市场上不存在不合格产品销售。

  大量的苏泊尔不锈钢器皿不合格,存在锰含量超标,镍含量不达标的问题,不锈钢器锰镍含量不达标又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呢?我们的记者了解到,镍能使产品的耐腐蚀,如果说不达标的话将降低不锈钢的防锈蚀性,从而会影响产品使用的效果以及寿命,那么从今年的8月份开始,哈尔滨市工商部门已经先后查扣了一大批的苏泊尔不锈钢产品,涉及的型号达到了81种,200元以下的产品甚至全部都是存在问题的,为了防止不合格产品在哈尔滨市场上继续的销售,哈尔滨市工商局最近批准从今年的10月10日起,对全市问题苏泊尔不锈钢产品进行清缴,并且勒令强制下驾进行扣押。那么在炊具市场当中苏泊尔的市场占有率还是比较大的,拥有不少的消费者,而且苏泊尔炊具一直是以高品质而自居的,那么一向高品质的苏泊尔炊具为什么会出现质量问题吗?今天的三位嘉宾,中国消费者协会原秘书长武高汉,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包华,还有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军,一起来进行探讨。

  质疑:同样产品为何在其他地区未检出问题

  主持人:一般来说如果说企业的产品被检测出有质量问题,企业到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武先生您先说说。

  武高汉:这个事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看,确实给人有点疑惑,大工业生产,同样的标准、同样的质量、同样的生产方法,那么现在给人的感觉是什么?只在某一地区的全部产品存在问题,而在其他地区的所有产品不存在问题,所以现在消费者首先是有点疑惑,肯定是出了问题了,但是这个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消费者不明白。

  主持人:如果说检测有问题的话,企业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武高汉:如果要存在问题根据消法的有关规定,他就要承担修退换这样的合同责任。但是如果他是故意而为,那根据消法的第49条还有更严厉的措施。

  主持人:包华的意见呢?

  包华:刚才武先生所谈到的困惑我也存在,也就是说针对某一个地方查出来的产品确实存在问题,而其他地方目前还仍然在销售,当地的其他地方工商部门并没有相同协助的或者协同的把这个事情落实清晰,所以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个产品质量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目前是不清晰的,但是不管怎么样问题客观存在,这个产品本身是没有什么可以维修的地方的话,那么我认为首先退货,第二个下架,第三个方面如果涉嫌欺诈的话,那确实应该一倍返还。

  企业应承担何种责任

  主持人:再请教一下刘军律师,如果说企业的产品真的被检测出来是有问题的,那么企业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刘军:按照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应该达到什么样的要求,总体上说有三点,第一点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该符合这项标准;第二个要求就是应该具备的使用性能,具备产品应该具有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做出说明的除外就他事先说明有瑕疵的除外。第三个要求就是符合产品上或其包装上注明所采用的产品的标准,符合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了质量状况,这是对产品质量当然有很多具体的要求,我这说的是总体的要求。那么如果出现了质量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责任,第一个方面的责任就是说首先是应该负责修理、更换,必要的时候退货,锅肯定就是要退货了,给产品购买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该赔偿责任,刚才说了,如果有欺诈行为的你还要双倍去返还,那么触犯刑法的,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主持人:就苏泊尔这方面来说应该说不是偶然的一次,因为三年的时间以来,哈尔滨市工商部门多次发现苏泊尔不锈钢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且多次是跟苏泊尔公司来进行沟通,如果说苏泊尔明知自己的产品是有问题的,却还在继续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的产品来销售,这属于什么性质?

  武高汉:如果证明企业确实是明知有问题还要这么做,那就一定要适用消法第49条,说到质量问题,从目前看只是锅的寿命可能要受到影响,那么如果还会给人的身体状况带来损害的话,那经营者可能要承担更大的责任了。

  主持人:那这是不是有嫌疑是欺诈消费者呢?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大家有没有感觉到有一个细节,就是刚才武队长跟我们谈到了,为什么历时三年?因为中间苏泊尔换过标准,换过标准,他们后来又根据苏泊尔提出的新的标准,又进行了抽查和检查,所以才会这个案件拖达三年之久,那么我们能不能以此为依据怀疑说苏泊尔是有意为之?而且还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您觉得?

  武高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不对称是消费者上当受骗的万恶之源,所以现在广大消费者特别希望知道事情的真相,实际情况是怎么样?因为只有知道了实际的情况,真实的情况,消费者才有可能采取下一步的合理维权的行动。

  行政执法需统一标准

  主持人:既然我们消费者如此迫切的希望能够知道这个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那么途径是哪些呢?我们怎么才能够知道这个事情的真相是什么?是靠工商部门调查,还是靠企业来自省呢?

  武高汉:我个人觉得这是要统一行政执法的标准,统一行政执法的力度,统一行政执法的思想,统一行政执法的行动,如果我们的行政执法没有这四个统一的话,那就会出现很多很多的怪现象,让消费者看不到,甚至让所有的人都看不懂。

  主持人:我们现在也谈到了也说到了只是在哈尔滨一地检测出了这些产品有问题,而其他地区没有工商部门报道说苏泊尔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是不是也就您刚才谈到的无论是制度也好、力度也好、思想也好、行动也好不够统一的结果呢?

  武高汉:因为大家很疑惑,你是大生产,大生产是什么?批量性的,按一个标准,按同样的方法,所以出来的产品的质量状况是一致的,不可能在某一地的产品都不合格,而在其他地方的产品都合格,这是不可能的。现在这种不可能成为现实,现实就是这样,这个产品在哈尔滨地区都不合格,除哈尔滨之外都合格,怎么理解合格不合格?合格就正在卖呢?不合格就是下架了,所以这种现象确实挺奇怪的,所以消费者希望知道真相。

  主持人:希望知道一下事情的真相到底是怎么回事。包华我想请教一下你,你感觉这个事情真相到底在哪里?到底应该是通过我们的工商部门去努力的调查,长达三年,甚至更长时间来揭露真相呢?还是由厂家来自省?还是有其他的什么力量和促使真相大白于天下呢?

  包华:首先工商登记机关、工商机关进行查实,国家权力机构对于违法犯罪的首先对这些企业进行相关的处罚,披露真相其中的一部分,现在各个省市的工商机关的行政不一致导致给大家的一个困扰,大家应该行动一致,在一个统一的时间之内对于同样一批次的产品给一个检查,这样才能让公众对这个品种的真实情况有所了解。

  工商执法三年未决,国家级执法机关应介入

  主持人:我们再请教一下刘律师,如果说苏泊尔是故意以不合格产品来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的话,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处罚?

  刘军:如果苏泊尔明知自己的产品有质量问题,还在继续销售,就是说以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的产品进行销售,前提是他明知的,那么他这就是一种欺诈行为,不仅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还侵犯了财产权力,那么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守信应该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同时要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获值金额50%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要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要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求刑事责任。像这个案例就说在哈尔滨都发现了,所有的产品都不合格,在其他地区又没有人报告说它不合格,对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现在有必要进入这个事情了,及时去协调各方面,比如说其他的省市势必也要去查去了,像刚才两位嘉宾说的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去部署这个事了,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地区的问题了,所以这个事统一以后,他才能够真正查清楚到底这个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主持人:我们现在其实从一开始我们几个进行讨论的时候我们也一直很纠结于这一点,就是不合格的苏泊尔产品同一批次的,不可能说只是在哈尔滨销售的是不合格的,在北京、上海或者吉林其他的地方销售的就是合格的,那么这样来看其他地方消费者的权益,因为他们那个地区没有检测出来说这个产品是不合格的,所以还在售卖,那么其他地方消费者的权益到底应该如何得到保护呢?

  武高汉:确实感到非常的困惑,我觉得如果要是有问题,所有的产品都应该是有一个问题的,如果要是都有问题的话,那就都应该下架,反过来也有可能是都没问题,如果是都没问题的话那咱们就另说了,所以这个事情的真相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调查研究。

  主持人:我们看到哈尔滨市工商局他们执法的过程长达三年之久,调查研究,那么我们要在全国的其他地方再逐一调查苏泊尔的同一个批次的产品是不是有问题?我们消费者等得起吗?我不知道他需要多长时间呀?

  武高汉:这个时间我还觉得真的出现问题了,三年弄不清楚一个问题,这还真不是哈尔滨一个地方的问题,那么肯定和国家级的行政执法机关有关联,而且肯定不是一个,因为标准有标准的制定部门,执法有执法的部门,但生产环节有生产的执法部门,在销售环节有销售环节的部门,甚至还划出去到别的部门制定标准,因此我觉得需要多部门共同研究解决这个问题,而且应当尽快,这都是快成笑话了。

  上市公司应考虑投资者利益

  主持人:包华听听你的意见。

  包华:首先三年解决一个问题确确实实超乎想象,对于公众的知情权的维护来说是有伤害的,当然也侧面反映了现在的工商机关对于苏泊尔这家有名的企业进行处罚的一个慎重,另外一个苏泊尔本身是一个上市公司,如果说政府的某一个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给出来的意见,不能够让我们公众有所清晰的认识的话,作为一个上市公司,一个公众公司,苏泊尔应该对于哈尔滨工商局的相关的处罚要求给予一个正式的回应,因为这件事情不仅直接影响到了消费者,同时也影响到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苏泊尔应该及时给予一个正式的公告。

  主持人:刚才包华谈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一点,苏泊尔是一家上市公司,他是一家公众的公司,要接受公众的审查、审视的这样一家公司,自从上周末他的质量问题曝光以后,它的股价立刻大跌,从这一点我们到底能够看出什么?包华。

  包华:我认为我们现在商品市场商品经济是一个信用经济,针对于信用基础的企业而言,这个经济体系是不支持它的,所有的投资者都会用脚投票,既然你不讲信用我就不会继续买你的股票,不会买你的发展,这个充分证明了我们商品的一个本质就是信用。

  主持人:好的,信用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那么昨天的时候我们的记者武成波联系了苏泊尔公关主管张丽萍,刚才大家也已经听到了张女士对我们的一个回应,她认为第一苏泊尔的产品是没有问题的,第二苏泊尔现在正在申请复检,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的消费者不知道还要等多长时间才能够得知一个明确的答复,苏泊尔的问题到底有问题还是没问题,我们能用还是不能用?武先生您对苏泊尔企业的这种举措这种反应您个人怎么看?

  武高汉:从消费者的角度肯定是疑惑重重,但是消费者有一条就是宁可信其有,也不信其无,在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肯定在购买中会产生问题,不但对这个产品会产生问题,甚至对同类的产品会产生问题,那么其次在使用中也会产生疑惑,所以我们现在觉得一定要把事实的真相及时准确的告知消费者,以便消费者采取下一步的行动,能用就继续用,不能用该维权就得去维权。但是现在黑不提白不提,那消费者怎么判断呢?是不是?你说它不合格吧,全国都在卖,你说它合格吧,哈尔滨下架了,企业也没有运用行政诉讼法去诉执法部门违法行政,而是尊重了行政执法部门的要求都在这个地方下架了,但是仅仅在这个地方下架,那么这些做法都给人一个感觉叫做矛盾。

  主持人:不但是下架,是被工商部门扣押了他的这个产品,而且各位有没有注意到这样一个细节,就他81个型号上千种产品当中,200元以下的产品几乎全部都是不合格的,换句话来说低价的产品几乎全部都是不合格的,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策略?包华你给我们揣摩一下,我们只能揣摩。

  包华:我也揣摩以下这么几个内容,第一个他只是在某种情况、某种标准的产品中,使用了不恰当这样的素材或者不恰当的原材料,并没有针对所有的产品进行使用,第二个他在选择产品型号的时候,充分考量到了市场上如果出现问题,他需要进行整顿,需要解决问题的成本,他事先有所考量,第三个方面来讲我就只能去说他可能在钻我们法律上的相关空子,因为我们现在所说的消法上来说,双倍返还的话是按照售价来进行放缓的,如果只是200块钱产品的话,他最多也就赔200块钱,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钻一个法律上的空子或者是一个法律的条款。

  结果会怎样?

  主持人:我们再请一下武先生您估计苏泊尔的质量问题最后会怎么样解决,以您这么多年在维权部门工作和实践经验您是这方面的前辈了,那么除了销售量的下降和股价的下跌之外,苏泊尔还会为此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呢?

  武高汉:从总体来讲肯定是负面的,但是我觉得对的就一定要坚持,错的就一定要纠正,疑惑的就一定要解决,这不仅仅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市场的消费环境。

  主持人:苏泊尔的不锈钢产品质量问题并不是现在才发现的,而是在三年之前哈尔滨工商部门就已经发现,并且连续调查了三年,在这三年当中哈尔滨工商部门也跟苏泊尔公司进行了不断的接洽,但是苏泊尔方面是怎么应对的呢?我认为而且哈尔滨工商部门也是总结的,就是一个“拖”字,拖到了现在拖出了这样的结果,那么我想请教一下武先生,您怎么看待苏泊尔这三年当中针对工商调查的这种应对的措施?他为什么会采取拖的措施?这样的措施真的能够解决问题吗?

  武高汉:从这么长时间解决不了一个问题来看,背后的情况相当复杂,否则这件事早就应该尘埃落定,但是这个情况复杂到什么程度?我只是感觉可能超乎了我们的想象,或者换一句话说现在谁对谁错不敢说话。

  主持人:我请教一下刘律师,苏泊尔公司这种拖的措施最后有可能会导致一个什么样的结果?

  刘军:首先说一点,苏泊尔拖这肯定是一方面了,另一方面针对哈尔滨工商这个事来说,我认为哈尔滨工商局是有问题的,我说问题不是说他查这个事有问题,而是说他在这里头比如说他提出了比如换包装换什么东西,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你发现了这个产品有问题,当时为什么不处罚?我说的是这个问题,在这上面他已经是有问题了。这就像刚才武秘书长说的那个问题,是不是有些深层次的问题我们没法说,这就会出现这个问题。所以从这个事来说,首先哈尔滨工商局尽管把产品现在是扣了,但是当初他应该承担相当的责任。第二一点苏泊尔要求去复检,这个我认为没有问题,他可以要求复检,这是他的权力,但为什么会拖了三年?我认为国家的相关检测部门这里又是有问题了,为什么三年这么个检测报告拿不出来?我不相信,所以这里就是说像工商部门、质监部门还是像刚才武先生说的那样的,应该从国家的角度来讲去统一去协调,到底这里会出了什么问题我们不好去揣测,但是可以肯定一点,在这个问题上尽管是哈尔滨市工商局了给曝了光,但是哈尔滨工商局在办他们的具体行政行为上是有问题的。

  消费者的权益谁来维护

  主持人:据我们了解苏泊尔这次质量问题是因为有知情人的举报,然后执法人员检查之后才发现确实是有质量问题的,而我们普通的消费者是很难发现材料不合格这样的问题,长期被欺骗,自己的权益长期受侵害却无从知道,这说明什么?我们的产品质量到底应该由谁来把关?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到底应该由谁来维护呢?武先生。

  武高汉:信息不对称是消费者上当受骗的万恶之源,那么现在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来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在信息方面是弱势的,所以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讲,就是呼吁市场要透明,质量要透明,否则消费者永远处于弱势,永远受到损害。

  主持人:消费者只有在阳光的照耀之下才会变得强势起来。好的,包华您给我们说一下这次苏泊尔质量事件是不是也能给其他的企业提一个醒?企业到底应该怎么样来看待质量问题?质量对于企业来说应该处于一个什么样的位置?

  包华:我认为企业想要创造价值就需要给我们的公众、给我们的社会提供一个合格的产品,产品才是一个最核心的媒介,产品的质量才是他的生命所在,一个企业的生命所在,所以面对产品质量问题的时候一定不能够拖,得过且过,即使是面对一个民事上的纠纷,面对一个行政上的处罚,我们的企业应该鼓足勇气,想尽办法去把质量问题解决好,如果按照苏泊尔这种方式,换产品、换包装、换型号,用“拖”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的话,最后问题会越拖越大,到最后会丧失所有人对他的关注和信任。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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