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保厅透露,明年珠三角地区各县(市)要建一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新快报记者 李文 见习记者 黄晓嘉
昨日下午,省人大启动了对《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在汇报中,省环保厅副厅长李晖透露,广东省现有的18座垃圾焚烧场,一年产生的十多万吨飞灰中,只有30%可得到无害化回收处理,而这些飞灰会产生重金属、二恶英的危害。
飞灰中含重金属和二恶英 李晖表示,广东省目前有垃圾焚烧处理场18座,每天大约可处理10万吨垃圾,一年下来处理400万吨,“一年产生的飞灰就有十多万吨。飞灰的危害性,一个是重金属,一个二恶英。据了解,全省的处理率只能达到30%,也就是说,只有三成可以做到无害化回收”。
环保部门要如何应对?“18座焚烧厂,不达标的要按标准维修,维修完了要进行规范运作”,李晖说,广东多个国家环保示范城市都将借今年进行复检的机会,按新的标准对垃圾焚烧场进行改造。
谈到对二恶英的检测,李晖透露,由于仪器、设备进口价昂贵,做一次抽样检测就需20多万元,而费用一般由被检企业承担。
焚烧场选址应与城市规划同步 针对公众关注的焚烧场选址难题,李晖提出,关键是选址和城市规划同步进行,“不能说这个楼建好了,发现垃圾堆不下了,再来建垃圾场,这个谁都不愿意”。
他认为,更科学的做法是,在城市规划的同时,就把生活垃圾焚烧场事先规划好,并向社会公告,“那么你来(购房置业)的话,就已经知道这个地方是有垃圾场的,而且肯定是符合标准的,那么愿不愿意购买就看个人意愿,而不是一种被动的。现在很多都是临时就说要建的,原先购买的并没有”。
2015年垃圾处理“一县一场” 目前,广东仍有56个县(市)的垃圾尚未实现无害化处理,茂名、汕尾市还未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广东与已实现"一县一场"的河南、海南、江苏对比,还有很大差距,”省政府副秘书长罗欧表示,按照广东省制定的目标,至2012年,全省市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80%,茂名、汕尾市和珠三角地区各县(市)建有一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广州、深圳市建成较为完善的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和处理设施。
到2015年,全省市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各县(市)建有一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收集处理范围向周边村镇延伸。珠三角九市和汕头市、韶关市、湛江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广州、深圳成为全国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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