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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正是特权思想造就了“最牛执法车”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作者:王琳
2011年10月19日07:50

新闻回顾:最牛城管执法车4年违法637次 城管局称车已封存

  因特权而影响法治的个案又添一例。据10月18日《华商报》报道,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多辆城管执法车从2007年至今,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都达上百次之多,其中最多的一辆车有637条违法记录,被网友称为“最牛执法车”。记者大概算了一笔账,仅这一辆车,需要缴纳的罚款就高达11万元以上。

  本来,执法的目的,就是要通过适用法律达到法所追求的社会秩序。城管执法,意在建设和谐的城市秩序。执法违法,秩序维系者成了秩序破坏者,这岂非矛盾?遵守交规,是起码的守法意识,城管执法人员焉能不知?知法违法的背后,只有一个解释:特权思想。

  不信你听当事城管局吴副局长的解释。他对记者表示,因为在城市管理执法的过程中有太多的随意性和突发性,免不了会出现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违法的事情的确有,但在以前综合执法大队有过多部门联合执法的行为,车辆的使用人后来都有了改变,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就找不到相关责任人了。 ”

  瞧瞧这位城管执法官员的爽快,违法的事情“免不了”、“的确有”。网友和媒体还在计算罚款总额,事主压根没担心。一句“找不到责任人了”,仿佛就洗脱了干系。我们完全看不到这些知法违法者对法律还保有哪怕那么一点尊重。这些将法律当成儿戏的执法者,执起法来还有谱吗?还能获得民众的认同吗?

  城管怎么管?这也是昨天的《人民日报》聚焦的议题。在一个整版的篇幅中,编辑一边喊话“城管执法莫成社会之痛”,一边呼吁“行政执法应注重人性化”、“城管蹲下身,才能服人心”。我倒觉得,“人性化”和“蹲下身”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城管人员能自身守法,执法行为也能依法而为。如果连依法的底线都没了,再多的人性化也无济于事。

  当然,用喊话的方式试图喊回城管依法行政,多少有些“法治浪漫主义”。喊话有用,还要警察干什么?城管执法违法,无法期待它自查自纠,这就需要法律问责机制能及时启动。和所有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样,城管执法车的交通违法,也应由交通执法部门来依法查处。

  而当地交警的回应又为特权思想提供了新的注脚。据报道,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一负责人对记者称,此前交警部门专门就执法车辆出现交通违法的问题探讨过,并对城管部门提供的城管督查及垃圾清运车辆的号牌与网友曝料的车牌进行比对,均未发现这些车牌。

  执法车辆违法,依法查处就是,为何还要“探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应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并非不明确、也非不具体。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而城管执法车并没有违反交规的“豁免权”。

  至于违章车号牌的核对,记者一登录安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查询系统,就发现了一应违法记录。城管方面也坦承了违法的事情 “的确有”,交警部门的一句“未发现”实难掩悠悠之口。 “未发现”的背后,恐怕还在于,原本以潜规则运行的“特权违章”一经舆论曝光,受到了公开挑战,而高达几十万的罚款和对驾驶人的取证与究责,还真不是能随便应付过去的。

  “最牛执法车”之所以“最牛”,是因为有被默认的特权在支撑。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我既关心汉滨城管那么多的交通违法将会如何处罚,更关心背后那特权主体之间的“惺惺相惜”如何破解。(作者为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琳)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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