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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15名名成人高考枪手被查 作弊考生成绩取消

来源:人民网
2011年10月19日22:01
  人民网南宁10月19日电(记者谢建伟 通讯员黄羽)在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安机关及考试监考人员查出15名使用伪造身份证实施替考作弊人员。目前,作弊考生考试成绩被取消,替考人员被警方依法予以罚款处理,伪造的15张身份证也被收缴。

  据梧州市公安局长洲分局新兴派出所民警介绍,10月16日,他们在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梧州市十五中考点配合监考人员,对参加考试的考生身份证进行核对时,发现覃某、梁某等多名考生的身份证非常可疑。

  办案民警说,他们中有的身份证信息显示考生是“70后”,但身份证上的照片及参加考试的考生年龄看上去却只有20出头,一眼看上去就像是在校大学生。伪造身份证上的图片、标识粗糙,字迹十分模糊。民警当即对可疑考生逐一进行查问核查,考生眼见事情败露,当即承认了自己的替考行为。

  据梧州公安局长洲分局新兴派出所所长李敏介绍,在当天的政治、英语、医学等学科的考试中,民警和监考人员共查出7名女子及8名男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进行替考。这些“枪手”中,既有梧州市暂住人员,也有来自广东深圳、广州、珠海等地人员。

  来自河南省益阳市的陈某在梧州市十五中085考场被抓。他供认通过网上认识了一个绰号叫“胖子”的人,并在“胖子”的安排下代福建省安南安市人李某某参加2011年成人高考。陈某说,替考成功后,每科可获利100元。

  根据替考者在警方所做的笔录,大部分都是通过网络渠道了解到有人在招募成人高考的替考人员后,便报名应征。然后通过网络等途径向对方提供了自己的照片,再由招募者制造假身份证。伪造的身份证上只有照片是替考者本人的照片,其他信息则是真正考生的信息。

  替考者拿着招募者提供的伪造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通过后可拿到100元到300元不等的酬劳。这些替考者表示,自己并不认识招募者及被其替考的考生。

  而另一些被查获的替考者则在警方的笔录中表示,自己是出于“义气”,帮助认识的熟人或朋友替考,没有得到酬劳或者只是得到一顿大餐。令人吃惊的是,他们竟然并不知道为别人替考是违法行为。

  来自湖南省衡阳市的周某某说,他通过深圳市某培训中心的安排代广东遂溪人黄某参加成人高考。周某某表示,这是他自愿代考的,只是想帮朋友一个忙,并没有利益交易。而在梧州市十五中075考场被抓的周某某则是受了亲戚的委托,代其表姨肖某某替考。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成人高考报名方式一改往年现场报名、现场拍照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统一改为网上报名,由此使一些考生产生了钻空子的念头,不惜冒险实施作弊行为。

  李敏所长说,无论这些替考者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他们的行为都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关于“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相关规定。对于替考人员,梧州市公安局新兴派出所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收缴全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而对于被替考人员,则由梧州市教育部门依法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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