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巨额贷款 当庭认罪
昨天9时30分,58岁的李某上庭受审(如图),他此前已被取保候审。据北京市一分检指控,李某在1994年5月至12月期间,用贝龙娱乐城的虚假资产负债表、验资证明等材料,以娱乐城名义,先后骗取两家信用合作社贷款共计550万元,1995年10月,李某潜逃境外。
被告人李某对指控没有提出异议。他交代说,上世纪90年代初,他在朝阳区开起“贝龙台球厅”,经营一段时间后决定将台球厅改为集歌厅、餐饮于一体的“贝龙娱乐城”,为此向银行贷款。当时,娱乐城资产只有100多万,为得到更多贷款,“我让单位财务人员做了虚假的资产负债表,将娱乐城的资产写成了800多万”。
李某随即联系涉案的两家信用合作社,还找到一家旅行社和一家房地产公司做担保单位,骗取了550万元的贷款。到了还款期限,李某没有还钱,他用这些钱装修了娱乐城,还偿还了部分个人债务。李某逃亡国外,两家信用合作社向法院提起诉讼,这起骗贷案浮出水面,警方发出通缉令。2009年5月7日,李某向我国驻柬埔寨大使馆投案。
在庭审最后,李某颤抖地站起身说,“我给国家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我现在病了还不上钱,我觉得很后悔。”
案发多年前 适用旧法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巨额贷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人介绍说,此案发生在1994年,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应当适用1979年我国刑法。根据1979年刑法有关规定,李某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有自首情节,建议从轻判处李某10年到12年有期徒刑。
庭后追访
自认该担责 不请律师
提起在国外的生活,李某眼圈红了。“我不是想潜逃。”李某在庭后说,那时因为个人欠债,影响了娱乐城,娱乐城经营不好,他没有申请破产,想去国外闯荡,等挣了钱再还贷。
1995年,李某揣着一万美元独自去了东南亚。当时,他已与妻子离婚,妻子带着孩子们生活。李某说,他在国外做过餐饮生意,但没有成功,身上的钱所剩无几,只得到当地制衣厂打工。后来,他被查出患上了癌症,“医生说我活不长了,我想回到祖国。”李某说,回国后见到前妻和孩子们,但他没有对孩子们说出实情。
对于没有请律师的原因,李某说,“我应该承担责任,没有什么好辩解的。”
晨报记者 武新 郝笑天/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