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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律师倡议立法保护见义勇为者 近八成人支持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2011年10月20日03:09

  河南商报记者 郑筱倩 李雅静

  18日,河南3位律师倡议立法保护见义勇为者。当天,河南商报通过微博调查,截至当天下午5时40分,共有2502人参与,近八成人支持立法。

  【调查】 多数网友支持立法

  “倡议我省立法机关和政府部门能够尽快制定一部有关见义勇为的法律、法规。”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陈波等3位律师通过河南商报发出倡议后,立刻引起强烈反响。

  你是否支持立法?昨日,河南商报通过微博做了相关调查。

  @疯调2363537781说:支持!早该这样了。

  @郑州团市委李磊:法律是最后的办法,不是最好的办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为最无奈的办法,立法不是大力丸,包治百病。

  @我吟我剑:从主观上说,良心居然要靠立法约束,这是何等的悲哀;从客观上讲,当道德确实沦陷到不得不用立法制裁的时候,这又将是一个长期的待论证待考验的过程,立法不易,且取证难,但有总比没有好,所以我同意立法!

  【行动】 广东公开征集民意

  18日,广东省委政法委官方微博消息:“请停止冷漠,广东将开展‘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大讨论,问计于民,您的建议将可能成为广东政策法规!”

  据悉,以广东省委政法委、省社工委为主,包括团委、妇联、社科院、社科联等十多个部门,以“谴责见死不救行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为题,针对小悦悦事件进行讨论。

  话题集中在:如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引导见义勇为、扶助弱者的社会风尚?如何唤起社会良知?如何倡导社会主义道德?如何强化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大讨论中的一些观点,将可能成为广东省制定相关政策、条例的依据。

  据了解,深圳市法制办今年9月透露,已将《助人行为保护条例》列入深圳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异议】 见危不救入法为时尚早

  著名刑法学专家、北京大学教授储槐植表示, “见危不救要成为刑法上的一个罪名的话,或者设立‘见义勇为法’,是有一个前提的,就是当公民的诚信程度、公信力比较高的情况下,成立这样一个罪名,那么利是大于弊的;如果当一个国家的诚信程度还不够高的情况下,成立这样一个罪名,那搞不好会出现问题。”

  据悉,在欧美国家都有“见危不救罪”。“在他们刑法上这是一个轻罪,但对道德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当你见到有人处于危难的情况中,你有能力救,且救他不会对你造成明显伤害的话,就应该救,如果不去救就触犯了法律。”储槐植说。

  “‘见危不救罪’、‘见义勇为法’对我们中国的国情来说,类似罪名与入刑法还为时尚早。”储槐植表示。

(责任编辑:UN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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