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金如何确定?租金谁来收?昨天发布的《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对这些问题予以明确。公租房租金实行“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的原则。公租房租金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若承租人拖欠租金,产权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扣。
公租房租金如何确定 略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 租金如何确定?通知中明确指出,租金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
如海淀区目前正在配租的两个公租房项目,专业估价机构测评结果为,远洋沁山水项目周边市场价每月每平米49元,苏家坨项目周边市场价每月每平米30元,不过这并不是公租房项目的最终定价。昨天,海淀区住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租金将根据市住建委的文件规定制定,目前还未出台,不过肯定低于市场价。该负责人称,关于海淀区正在配租的公租房相关问题,请统一拨打热线电话咨询(电话:010-62551215)。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季如进说,公租房的市场定价可直接影响租赁市场价格,也成为政府对租赁市场直接调控的工具。
谁来定租金 专业机构定期测定租金 通知规定,市住建部门应当委托专业估价机构或市投资中心,定期测定公租房项目所在区域的市场租金。
公租房租金标准由产权单位拟定,不得高于测定的项目所在区域市场租金。产权单位为中央及市属单位的,公租房项目租金标准需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其他项目租金标准需经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备案。
公租房的租金会动态调整,不过不会突然涨租或者是每个月都在变化。公租房租金一般一两年调整一次。
如何减轻租金压力 承租家庭可获租金补贴 通知规定,符合廉租住房、经适房、限价房申请条件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家庭提出的租金补贴申请给予补贴。补贴对象、标准根据承租家庭收入水平、家庭人口及保障面积标准等因素确定。
租金补贴资金在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中列支,所需资金由市、区县财政部门按照比例负担。公租房承租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用于交纳租金。公租房租金和租金补贴单独核算。承租家庭交纳租金后,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再依照规定向承租家庭发放租金补贴。
公租房租期多长 租赁合同期限一般3年 通知规定,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产权单位可以委托银行或其他机构代收租金。
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表示,签订合同期避免保障房终身化、福利化。增加使用期限,有利于公租房的配租环节完善,避免出现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过程中的个别骗购现象在公租房出现。公租房不同于以前的福利分房,有了市场化的退出机制。
若有人不交租金怎么办 拖欠租金可以按规划扣 产权单位与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产权单位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扣。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应当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复核,家庭成员购买、受赠、继承或者租赁其他住房后,住房情况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退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产权单位及时安排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选房入住,并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合同期满需要续租怎么办 在合同期满前申请续租 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当退出住房;承租家庭暂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测定的同区域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照两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若申请材料造假如何处罚 造假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 通知规定,对弄虚作假、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并通过媒体公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已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产权单位收回房屋,并按照两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补交租金。其中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通报其所在单位,移交相关监察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入托上学有无便利 是否享就近入学待研究 目前市规划委正在制定公租房配套设施相关标准。由于公租房的面积相对较小,所以公租房小区人口偏多,所以对配套设施提出更高要求。通知中也规定,要完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托幼、小学、社区医疗卫生等设施建设,适当增加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以实现资金平衡。根据需要适当配置洗衣房、食堂和文化活动室等便民设施,适当安排残疾人助力车、小型三轮车停车位。
至于入托上学等是否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相关负责人表示还待研究。
普通商品房中配建保障房的面积一般不低于30%,是指套数还是面积?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答,根据北京土地资源状况,这30%是指建筑面积,不是套数。
违规情形产权单位受罚情形 1)出租给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家庭。
2)未按照规定标准、期限收取租金。
3)变相出售公共租赁住房。
4)其他违反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行为。
通知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的,或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收回房屋的情形 1)擅自改变该房屋居住用途或房屋结构的。
2)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的。
3)连续3个月以上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天的。
4)累计3个月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的。
5)其他违反相关规定及租赁合同行为的。
通知规定,承租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5年内不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新闻分析 租金低有利于拉低市场房租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介绍,在京长期工作的外地人可申请公租房的新政,将成为缓解租赁市场压力的突破口。据预测,今年租赁市场上至少70余万套的房源被外地人消化,每年几十万外地新增人口也为租赁市场带来了巨大压力。“大量外来人口进京,造成租赁需求日益膨胀,房源紧缺成为推动租金上涨的一大原因。”
但张月同时表示,虽然公租房能够缓解租赁需求,但效果以及对租金的平抑作用,并不是在短期内可以体现的。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孙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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