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男子驾名车“碰瓷”劫财10万 被判刑12年罚五万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10月20日04:16
  本报讯 (记者潘斌 通讯员 李世寅、吴艺明)套假牌驾驶二手名车故意碰撞被害人车辆,借机抢劫钱财,作案8次,劫取钱财10万元。近日被告人叶某运被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并罚判处入狱十二年,处罚金五万元。

  2006年12月31日下午2时许,叶某运伙同叶某锋、叶某文、叶某光驾驶一辆黑色佳美轿车窜至莞深高速公路北行路段K11+900处,故意碰撞被害人陈某煜驾驶的皇冠轿车。两车靠边停下后,叶某运等4人持假枪威胁陈某煜,抢得人民币2500元后逃离现场。

  2007年1月3日下午2时30分许,叶某运一伙又驾黑色佳美轿车窜至广深高速公路北行路段33KM+900M处,故意碰撞被害人杨某驾驶的皇冠轿车。两车靠边停下后,叶某运等3人持假枪对杨某夫妻俩进行控制和威胁,抢得现金、手机、手提电脑、银项链等财物后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叶某运无视国家法律,多次结伙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结伙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又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最终依法作出相应判决。
(责任编辑:UN100)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