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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称与雇主儿子同居怀孕 携女起诉继承拆迁款

来源:法制晚报
2011年10月20日13:51

  自称9年前与雇主儿子同居怀孕 如今携女上门起诉 并要求做亲子鉴定 保姆带来“孙女”要继承拆迁款

  本报讯(记者王巍)保姆9年后再度上门,不仅摇身变成已故儿子的恋人,还领着一名8岁女孩要求分割拆迁补偿款,苏大爷全家因此被这名从未谋面的“孙女”诉至法院。

  今天上午,该案在一中院开庭审理。

  8岁女童找上门要求继承拆迁款

  2010年,苏大爷家拆迁,拿到了不菲的拆迁款。不久,苏家便接到了法院的传票——8岁女童小欣(化名)自称是苏大爷已故儿子苏先生的私生女,要求继承拆迁款。而小欣的母亲,则是9年前曾经在苏家做过保姆的杨女士。

  小欣的起诉书中称,2002年,经人介绍母亲杨女士和父亲苏先生认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当时苏先生离异不久,身边带着儿子小苏。后杨女士搬到苏先生家中开始同居,当时所住的就是后来的拆迁房。

  由于爆发非典,两人迟迟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随后苏先生因为突发心肌梗塞病逝,当时杨女士已怀孕4个月左右。料理完苏先生的后事后,杨女士回到老家并生下小欣。

  为了证明与苏家的血缘关系,小欣向法院提出要求进行亲子鉴定。

  苏家拒绝进行亲子鉴定

  此案一审开庭时,苏大爷答辩表示,首先,小欣不是苏先生的亲生女儿,没有资格作为继承人分得拆迁款。

  其次,被拆迁房屋是苏大爷夫妇的共同财产,和儿子苏先生没有任何关系,不是苏先生的遗产,小欣无权要求继承拆迁款。

  苏大爷还表示,杨女士曾经在苏家做过保姆,儿子去世后,苏大爷家一次性给了杨女士1万元劳务费,解除了对她的雇佣。

  苏大爷称,目前杨女士用欺骗的手段获得相关证据,她的女儿提出的诉讼不是正当的诉讼。

  同时,苏大爷拒绝了小欣提出进行亲子鉴定的请求。

  不能证明父女关系 被驳后上诉

  一审法院认为,小欣要求分割房屋拆迁款需首先证明,她与苏先生存在父女之间的身份关系。但她提供的证据不能证实二人的父女关系,因此驳回了小欣的诉讼请求。

  小欣向一中院提出了上诉。

  今天上午,该案在一中院开庭。8岁的女童小欣被母亲杨女士带进法庭。由于身材矮小,坐在上诉席上的小欣一直努力地挺直坐着。

  杨女士表示,她本人目前独立抚养小欣,生活很是艰辛。

  苏大爷与老伴和孙子小苏都坚决表示,不承认杨女士的女儿小欣与已故苏先生之间存在亲子关系。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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