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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吊装事故追踪续:记者采访离开均遭阻挠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10月20日15:53
  中广网兰州10月20日消息(记者 张磊 焦健) 10月10日,华锐风电科技(甘肃)有限公司设备生产厂区的吊装设备发生倾倒事故,造成包括酒泉市肃州区区位副书记在内的五人死亡、一人受伤。然而,记者在追踪采访时,却遭到华锐风电科技(甘肃)有限公司公司工作人员的强力阻拦。在本网记者刊发《华锐风电吊装设备事故追踪:记者采访遭受强力阻拦》一稿后,华锐风电立刻通过相关网站发文称:“阻止记者采访的并非我公司员工。”

  该起事故是10日晚10点50分发生的,事故地点位于华锐风电科技(甘肃)有限公司设备生产厂区施工现场。根据酒泉市通稿称:当时,施工承包方宁夏天信建设发展股份公司千吨履带式起重机在作业过程中突然发生起重机断臂并倾倒,造成包括酒泉市肃州区区委副书记于永东在内的五人当场死亡,一人受伤。

  记者在采访詹顺舟副市长时,他表示,根据厂方负责人的介绍,此次吊装只是一种实验行为,以此对新产的风机数据进行检测。考虑到此次吊装实验的重要性,肃州区区委副书记于永东等人一直守候在现场,起重机吊臂突然断裂并倾倒后不幸遇难。

  为了了解事故发生时的真实情况,记者一行四人在酒泉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以及肃州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华锐厂区试图协调采访。当获知记者的来意后,华锐厂区内的工作人员声称“需要事故调查组和公司的同意才能进入现场。”并立刻关闭了大门。

  当记者离开华锐厂区进入厂区附近的辅路时,遭到一名身着保安服装的工作人员的阻拦,并要求记者原路返回。记者在问及原因时,该名保安人员称“尽管此路非厂区道路,但要想从此经过仍需与厂方领导打电话商量!”。

  记者一边据理力争,一边试图步行前往厂区外围。然而,未走出一百米,身后就跟上了一辆商务车和载有两人的摩托车,七八名男性下车后立即对记者进行阻拦。其中两人身上穿着印有“华锐风电”标识的工作服。其中一名自称姓名为周超的工作人员称:“我们是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命令,所有想从这里经过拍照的人都是违反事故调查组规定的。”

  在记者要求与事故调查组相关负责人员联系的情况下,该工作人员称自己不知道事故调查组负责人的电话,并立刻向周围其他人发出命令:“把露出围墙的那些东西全部给我拿布围起来,让他们随便拍!”

  在记者问及“你们到底是华锐风电的工作员还是事故调查组人员?为什么衣服上还有华锐风电的字样?”时,该名工作人员立刻脱下身上的衣服,对着身边的人说:“我现在就辞职。”

  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记者随即撤离。然而,刚到采访车旁,就被一名自称是在厂执勤民警的警察拦住去路。其一下车就气势汹汹的冲到采访车旁要求记者下车并接受检查,并对记者进行训斥。。记者下车后,看到该名警察并未佩戴警帽且衣领敞开,便要求其出示警察证。在数次要求后,该民警才拿出证件,上面有“景全德,肃州区公安分局”的字样。

  记者随即拿出记者证和工作证让其查看。但该名民警竟然要求记者拿出相机,要求检查相机并删掉“不允许拍摄”的照片,记者随即拒绝了这一无理的要求。

  当记者一行想要离开时,该民警要求酒泉市外宣办及肃州区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必须到华锐厂区内接受查证,一名记者也一同前往。在华锐风电科技(甘肃)有限公司厂区内等待了十余分钟后,该民警所称的“事故调查组”人员仍未到来。记者与酒泉市及肃州区宣传部的工作人员想要离开厂区时,该名警察竟称“想要离开必须问华锐风电及事故调查组的工作人员!”

  经过酒泉市及肃州区工作人员的多次协调,记者一行终于得以离开。

  然而,在10月17日,一篇并未标明任何记者姓名和明确出处的《华锐风力发电及酒泉警方否认“强力阻拦”记者采访》文章在部分网站上刊发。文中以记者的口吻称先后采访了华锐风电和酒泉警方,并称:“事实上阻止记者采访的并非我公司员工,而包括现场执勤民警在内的调查组工作人员及我公司员工并未对记者进行围困。”、“现场人员发现记者一行到该公司外场地,并有爬墙继续拍摄的动机”等内容完全与事实不符。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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