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为牟取暴利,一男子将毒品藏入身体非法贩运。当其被警方抓获时,毒品已在体内停留超过15个小时,随时会危及生命。10月18日,宝鸡市渭滨警方通报了这起利用人体藏毒贩毒案。据悉,这种作案手法在宝鸡市尚属首次。
据办案人员介绍,今年9月初,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刑警大队特情中队在扫毒过程中掌握到重要情报,家住渭滨区某家属区的李某长期固定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从中牟利。警方侦查后发现,此人不仅贩卖毒品而且吸食毒品。
9月27日凌晨两点左右,刚刚回到家的李某被设伏的民警抓获,经过现场突审,李某交代,他前往汉中购毒但一无所获。
经过搜查,侦查员在李某身上和随身携带的皮包中未发现毒品。李某单身,但为何家中的抽屉内藏有大量的安全套,并且附近还放有许多“开塞露”。同时,李某在蹲地接受讯问的过程中,体态反常。种种异象让侦查员意识到李某心中有“鬼”,下意识地猜测到李某体内可能藏有毒品。经过处理和X光拍片,最终从其体内排出5节分别用塑料纸、安全套包裹的柱状毒品海洛因,经现场秤重共计45.14克,李某也于当日被刑事拘留。
警方还查实,这45.14克毒品是他花18000元从汉中购得的。为了逃避打击,他冒险将其塞入体内带回宝鸡市准备贩卖。记者还了解到,李某系无业人员且毒瘾很大,从2002年开始便因涉毒多次被打击处理,而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用来购毒的资金竟是母亲去世时留给他的遗产。(韩晓磊 记者 赵石磊 杨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