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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一名男子意气用事夺人性命被判刑13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10月21日17:01
  中新网宜兴10月21日电(孙权 明星 高峰)本是出于仗义为老乡“助拳”,却不想弄出了人命。21日,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刘军被宜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据了解,刘军与老乡张某2006年时一起从湖南老家前往宜兴某建筑工地打工。在宜兴期间,张某与另一个河南籍民工赵某发生争执而动手,被赵某手持钢筋条打伤。看到自己的老乡被打得这么狼狈,一向“仗义”的刘军急忙赶来助阵,随手捡起工地上的一根方木劈头将赵某砸倒后潜逃,赵某被工友送往医院治疗12天后死亡。

  “我与死者赵某平日无冤无仇,如果不是在气头上绝不会失手用木头打人,而且我也是被警察抓到后才知道居然弄出了人命。”法庭上,归案的刘军情绪十分低落。他供述当时只是看不过去,想要帮助老乡,没有想到会打死了人。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刘军是在帮老乡打架群殴中顺手拿方木殴打手持钢筋的赵某,致使赵某伤重而亡,其行为是临时起意,故刘军在法律上应被认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非故意杀人罪。考虑到刘军归案后主动认罪及检举揭发其他犯罪的良好态度表现,最终,宜兴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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