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江苏一男子写日记泄婚外情 妻子两上法庭讨公道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10月21日17:35
  中新网江阴10月21日电 :(孙权 张政 卢凤)因打扫卫生偶然发现丈夫记录婚外情的秘密日记,(江苏)江阴市民李慧英两上法庭,要求讨回一个公道。记者21日从江阴市人民法院获悉,法院经对两起诉讼进行调解,原告李慧英与被告辛采文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辛采文将名下一套房屋返还给李慧英,李慧英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据了解,2010年10月,江阴市民李慧英女士在换季大清扫时发现了丈夫吴远航记录婚外情的日记本,在日记中,吴远航详细地记录了自己生活的点滴,其中,一个叫辛采文的名字多次出现,细看之下,李慧英大吃一惊,原来丈夫与辛采文自2009年4月起就开始同居,两年来一直瞒着她与辛采文秘密来往。这段期间,吴远航甚至出资为辛采文添置了一辆价值17.8万的思域轿车和一套88万元的二手房。

  盛怒之下,李慧英遂去银行查看存款,发现丈夫果然从银行卡上转走大笔资金,而时间、数额均与日记记载的情况吻合,在取得相关证据后,李慧英一怒之下将丈夫吴远航和辛采文一并告上江阴法院,要求法院确认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判令辛采文归还汽车和房子。

  法庭上,被告人辛采文坚称,其不知吴远航还有老婆,一直以为吴远航是离婚人士,至于车子和房子,一部分是吴远航对自己的赠与,还有一部分是自己的钱购买的,因为与吴远航同居期间,她的财务都交由吴远航处理,因此拒绝返还。

  此说法被吴远航予以否认,在丈夫表示悔改后,李慧英撤销了诉讼后又单独起诉辛采文,要求辛采文返还车子和房子。承办法官多次协调后,辛采文最终同意让步,归还了房子的所有权,而李慧英则放弃了对车子的请求。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婚姻关系存续期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在本案中,吴远航斥巨资为辛采文购买车子和房子,既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又未取得共有人李慧英的同意,严重损害了李慧英的财产权益,故其所作的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责任编辑:UN603)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