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副处级官员经商时借款65万拒不偿还 被拘留15天

来源:重庆晚报
2011年10月22日05:50

  开县一副处级领导,投资经商时借了65万元,却拒不偿还,还规避执行,当起了“老赖”。日前,开县法院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据了解,这是近年来我市法院系统拘留的“老赖”中,行政级别最高的一个公务员。

  下海经商

  借65万元开煤矿

  王华(化名),今年50余岁,曾任开县某镇党委书记,现任开县某局副调研员(副处级)。2004年至2005年,王华与人合伙在贵州投资办煤矿,分两次向张某借了65万元。由于投资不利,王华没能赚钱,还钱的事也就一拖再拖。

  张某起诉后,法院判决王华还钱。2010年4月,张某向开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执行局的人找到王华时,他提出向市高院申请再审。

  执行法官介绍,当时王华信誓旦旦地保证,“不管再审怎么判,我都按照判决结果执行。”

  借钱不还

  和法官玩“捉迷藏”

  今年8月,市高院作出再审判决,维持开县法院和市二中院判决。

  法官立即打电话联系王华,催促他履行义务。王华却置之不理,约好见面时间,却不见人影。

  “他觉得,法院拿他没办法。”执行法官说,身为公务员的王华对法律一知半解,猜测法院不能直接扣他工资,更不可能采取强制措施。连续两个多月,法院主动找他谈话不下10次,他仍分文未付。

  “奇招”种种

  对付法院执行

  执行法官查到,王华和妻子张欢(化名)有两套房屋,便决定启动其中一套房屋的拍卖程序。

  但是,王华却以种种理由拖延拍卖。王华甚至与另外多名债权人达成偿还债务的调解协议,并向开县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款竟达200万元左右。

  “这其中不乏他的亲属。”执行法官说,王华以为这是自己的“奇招”,企图通过其他债权人参与分配来“对付”法院执行。

  法院斗硬

  决定拘他15日

  执行法官称,王华虽是一名副处级干部,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针对王华规避执行的行为,法院决定斗硬。10月13日,正当王华在开县法院与一名“债权人”调解时,执行法官立即将其控制,并予以司法拘留。

  据悉,这系该院在民事执行过程中首次司法拘留副处级干部。

  据法院相关人士透露,对王华采取拘留手段,执行局工作人员承受了不少的压力。

  王华的妻子表示很无奈,“我们确实没钱还。”而王华在被处罚拘留15日后,态度陡然转变,承诺及时还款并偿还利息。

(责任编辑:UN017)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