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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和央行两官员被判刑 经济数据多次被泄露

来源:法制晚报
2011年10月24日14:41

  去年5月以来我国宏观经济数据多次被泄露 最高检和国家保密局上午联合通报

  统计局央行两官员泄密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郭媛丹)去年5月以来,我国宏观经济数据多次被泄露,引起了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保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目前已立案侦查的6件6人,其中有两名官员。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保密局在国新办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就重要经济数据泄露案件进行通报。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李忠诚介绍,今年2月,在有关部门先期调查基础上,北京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

  目前已立案侦查6件6人,这6名犯罪嫌疑人中,1名为原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副主任、副处级干部孙振,1名为原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副主任、副处级干部伍超明,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均为证券行业从业人员。

  目前4件泄密案件已分别提起公诉,其中孙振故意泄密案、伍超明故意泄密案已审结,另2件案件正在侦查过程中。

  孙振、伍超明泄密案中被泄露的宏观数据包括国民生产总值(GDP)、消费物价指数(CPI)、消费品零售总额等9种宏观数据。这些经济数据部分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部分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

  重要经济数据属于国家秘密,泄露后将会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国家保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杜永胜介绍,政府公信力受到影响,经济秩序遭到破坏,经济运行被破坏。有一个明显的现象就是,经济数据公布后,股市发生异常波动,在这背后有不公平现象出现。

  国家保密局新闻发言人杜永胜介绍,根据相关规定,有关机构、单位发生重大涉密案件,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案情

  孙振泄密案

  孙振在担任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副主任及局领导秘书期间,于2009年6月至2011年1月,违反保密法规定,先后多次将国家统计局尚未对外公布的涉密统计数据共计27项,泄露给证券行业从业人员付某、张某等人。

  经鉴定,27项被泄露数据中有14项为机密级国家秘密,13项为秘密级国家秘密。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孙振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孙振未提出上诉。

  伍超明泄密案

  伍超明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工作期间,于2010年1月至6月,违反保密法规定,将其在价格监测分析行外专家咨询会上合法获悉的,尚未对外正式公布的涉密统计数据共25项,向证券行业从业人员魏某、刘某、伍某等15人故意泄露224次。

  经鉴定,上述被泄露的25项统计数据均为秘密级国家秘密。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伍超明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伍超明未提出上诉。

  回应

  境外媒体预测不能打擦边球

  对于一些媒体在经济数据发布之前的准确预测,杜永胜表示,境外媒体对我们重要数据进行预测,并判断经济运行的态势,是正常事情。

  但是,这种预测行为必须在我国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打擦边球不行,超出范围更不行。

  在对这两起案件侦查过程中,有关部门确实发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比如有的境外媒体偷梁换柱,夹带私活,引用我政府官员在某公开场合发言为名将我经济数据提前泄露,有些媒体通过对经济、金融、证券部门核对求证预测数据,这些都是不允许的。

  杜永胜告诫,一些境外媒体一定要遵守法律,遵守新闻道德,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文/记者郭媛丹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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