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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与“90”后玩婚外情 遭弃后泼盐酸报复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10月25日21:25
  中新网苏州10月25日电(孙霞 唐娟)36岁的李某某与比自己小16岁的“90后”雇员小朱玩起了婚外情。为了这份爱情,李某不仅离了婚,还将稳定的工作辞去,追随小情人到了苏州。但是小朱却因年龄差距太大将其抛弃。最终,恼羞成怒的李某某将一瓶盐酸泼向了小朱。25日,记者从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李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李某某在江苏淮安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和完整的家庭,能干的他还利用业余时间经营了一家文印店。然而2007年“90后”女孩小朱应聘到李某某的打印店打工,李某某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在相处中,李某某对朱某产生感情,希望能够与她共同生活。 2008年,已移情别恋的李某某与妻子离婚,将全部财产和2个孩子的抚养权都给了前妻,净身出户,一心追随朱某。2008年底,朱某随家人到苏州工作,李某某也辞去在淮安的固定工作,跟随朱某到了苏州,但李某某在苏州一直没能找到正当工作。在此期间,朱某的家人因为二人年龄差距较大而强烈反对。2010年5月,与李某某相处一段时间后,朱某还是坚决提出了分手。

  分手后的李某某感到自己突然变得一无所有,情绪越来越糟糕,对朱某也是因爱生恨。被仇恨冲昏头脑的他,暗自决定伺机报复。原本从事化工原料研究的李某某,在老家淮安购买配料后,配制了较低浓度的盐酸,并用盐酸将一个香水瓶瓶身的标识腐蚀后邮寄给朱某以示威胁。朱某收到瓶子后很震惊,但以为李某某就是吓唬吓唬自己,就没放在心上。2011年1月的一天,李某某把事先配置好的低浓度盐酸装进一只“营养快线”的饮料瓶中,并带在身上到苏州找到朱某要求和好,不耐烦的朱某被李某某纠缠再三,再一次狠狠地拒绝了李某某,在两人争执不下的时候,愤怒的李某某顺势拿出随身携带的盐酸瓶泼向朱某的脸,泼完后立即逃跑。

  次日凌晨,准备坐火车逃离苏州的李某某在朋友的劝说下,打算与朱某的家人协商解决,被接警后赶来的民警抓获。

  李某某归案后,李某某的前妻遂向法院表示愿意尽力帮助李某某赔偿被害人朱某的损失。后经法院主持调解,李某某与朱某就损失赔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某当场支付被害人朱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万元。而李某某对朱某真诚的道歉,也得到朱某的谅解,朱某希望法院在量刑时能够酌情考虑。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某因为感情纠纷引发犯意,但被害人并无明显不当行为,而被告人在自制犯罪工具后,携带腐蚀性液体找被害人,是有预谋的犯罪,且给被害人身心健康造成了较大的损失,反映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较大,虽然其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进行了赔偿,也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宽处罚,但不宜对其适用缓刑。故法院在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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