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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被关注新人寻保险 “爱情”产品受追捧

来源:法制晚报
2011年10月26日14:19

  新婚姻法被关注新人扎堆寻保险“爱情”产品受追捧中国平安数据显示——

  新人求保障爱情险销量增两成

  每年10月都是结婚旺季,与往年不同的是,受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影响,几乎销声匿迹的“爱情险”再度成为时下新人们关注的焦点。

  据了解,这些主打“家庭”概念的“爱情险”,除了为夫妻双方提供具有人身安全和养老等保障功能的寿险外,还有分红性质的终身险。

  来自中国平安北京分公司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天上午,本月爱情险销量已超出9月份两成有余。

  ●案例

  新婚夫妻用“保单”立承诺

  薛华和高阳就职于同一家保险公司,两人于本月22日结婚后,打算将婚假攒到春节一起休。蜜月尚未开始,他俩已经盘算起要送对方结婚礼物。

  “不知道是不是职业病闹的,这周一下班回家,我们俩分别亮出了一份保单给对方当礼物。”高阳说,这两份寿险保单的受益人都是对方。

  “毕竟寿险代表着自己的生命,把受益人指定为她,也就是把自己的生命交到了对方手中。这也算是对婚姻的一种承诺。”薛华说,二人的新房是自己父母出的首付,新婚姻法公布后,虽然妻子嘴上没说什么,但他知道妻子心里多少会有些不安。

  本来是件挺浪漫的事儿,却遭到了同事的质疑:毕竟指定受益人是由投保人决定的,所以这份“承诺”就被大打折扣。薛高二人一想,觉得不无道理,于是便盯上了“爱情险”。

  殊不知,这一打听才发现,坊间流传的“爱情险”保的并非爱情本身,而是个人险的连生或打包,其实质与他们的新婚礼物并无区别。

  ●市场

  爱情险销量环比增两成

  据了解,国内目前的“爱情险”都属于连生型保险,也就是夫妻双方共享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成为被保险人,同时两人又都是受益人。

  另一种形式是,将夫妻二人的个人险并在一个保单上,但支付保费、投资人权益等都按个人险来执行,夫妻双方互不干涉。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保险通常都会配上一个与“爱”相关的名字,比如,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新华保险的“百年好合”、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等。正因如此,此类保险也得到了新婚人士的更多关注。

  据中国平安北京分公司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天上午,本月以来上述“爱情险”保单销量已近千,环比增长两三成。而推出不久的“百年好合”,本月的咨询量已较9月份上涨了两成。

  据保险业内人士介绍,由于时下婚房多为男方购买,因此在投保“爱情险”上,保障女方权益的产品更加受宠。

  ●建议

  离异后保单拆分或引纠纷

  对于“爱情险”受宠,业内专家有不同观点,并不赞同新人们投保个险打包型险种。据介绍,此类保险除了将两个人的保单凑在一张保单上以外,其余与个险并无不同,但如果夫妻双方离异,各自想要拿回保险,还需要双方协调并进行保单拆分。这时,一旦某方不配合,另一方就会很被动,难以拿到自己应得的部分。

  此外,专家还提醒年轻人,投保时应将保费控制在其年薪的10%至15%,最好不要超过20%。不然,交起保费来会很吃力,保障变成压力就得不偿失了。

  ●回顾

  高离婚率致爱情险一度退市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小河表示,“爱情险”不是一个特定的险种,经历了两次起伏。

  1996年,太平洋人寿推出“金婚银婚保险”,夫妻双方只需各掏100元,如果两人一直不离婚,“恩爱金”会随忠诚度直线上升,婚姻越持久,保单价值就越高。

  比如,交保费100元,20年时可领500元,50年金婚时就可领6800元,并加送金婚纪念金戒指一对。但如果夫妻在第19年分手,就没有“恩爱金”。

  然而,这一新兴保险产品的存活期还不到两年,就因离婚率上升,退保率太高,于1998年悄然退市。

  大概四年之后,泰康人寿推出了家庭保障计划“爱家之约”,被人们称为新的“爱情险”。该险种可以为多个家庭成员配置不同的险种。

  自此,以家庭为单位的寿险、分红险就成了我国“爱情险”的实质内容。这与国外更具保障爱情意义的“爱情险”着实不同。

  文/记者宋立伟

(责任编辑:UN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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