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6日讯 (记者 崔滨 实习生 徐明明) 26日,济南市统计局公布了省城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其中GDP同比增长10.9%;全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6%。1-9月份省城CPI涨幅达到5.5%。
数据显示,1-3季度,全市生产总值为3250.57亿元,同比增长10.9%,第三产业比重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
同时,1-3季度,省城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全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871元,增长13.6%,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3.0%,经营净收入增长24.4%,财产性收入增长56.4%,转移性收入增长16.6%。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9890元,增长18.8%。
在收入增长的带动下,省城消费品市场保持活跃。1-3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47.2亿元,同比增长17.3%。其中,汽车零售额144.4亿元,同比增长14.6%;家具类、家用电器、金银饰品、化妆品等商品普遍增销,分别增长59.9%、36.9%、28.2%、15%。
然而,物价的高位运行,削弱了工资增长的效应。1-3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5.5%。分类别看,食品类上涨11.8%,烟酒类上涨6.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2.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4.9%,居住类上涨8.7%;衣着类下降0.4%,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持平。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累计上涨6.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累计上涨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