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纪委书记因农民工被拘叫板县书记 称会影响仕途

来源:黑龙江晨报
2011年10月27日10:44

  因农民工被拘"叫板"县委书记

  纪委干部称 有最坏准备

  最近几天,网名为“御史在途”的纪委干部“叫板”县委书记的新闻成为了公众关注焦点,而事态也逐渐发展到了“对赌乌纱”的地步。

  其实,这完全不算是对决,因为还没有看到县委书记个人有任何公开回应。对纪委干部的这一做法,公众和媒体给出了很多猜测,叫好者、反对者都甚众。那么,当事人对这种行为、这种局面究竟会有什么样的解读呢?25日,“御史在途”本人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办公室副主任陆群,利用在党校学习的间隙接受了媒体的专访。

  A

  “到目前为止,还没因为这个事被领导批评过”

  媒体:您为什么采取发微博这种方式呢?有评论说这是因为您对在体制内解决问题失去了信心,是这样的吗?

  御史在途:我希望强调的是,我绝对不是对目前的监督体制没有信心,更不是不相信体制,我能够发这样的微博,已经说明了我们的体制是允许我这样的干部的存在,我能公开发出这样的声音,也说明了现在体制的开明和宽容。而且,至少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因为这个举动被领导批评过,这应该算是一种进步,是开明的表现。我发微博的行为不是为了解决问题,只是希望将某些人的做法、行为曝光,请公众看看民工的诉求是否合法,公安的做法是否合法。

  媒体:您发微博之后,长沙县有关方面跟您有过沟通和联系吗?

  御史在途:没有。除了某些同志到省政府来汇报了、甚至还准备组织舆论驳斥我之外,我没有收到他们的任何回复。

  媒体:您觉得您发的微博会促进问题的解决吗?

  御史在途:这个结果很难说。也许对问题的解决有促进作用。但是一曝光,公安等相关部门肯定会承受一些压力,说不准就会尽量捂盖子,反而使问题更难调查清楚。

  B

  “可能对仕途有影响,我有最坏准备”

  媒体:您微博中说,“如果经公正调查证实民工诉求不合理,我立即辞职以谢天下。请问长沙县委书记杨懿文同志、亲自部署诱捕民工的长沙县公安局长曾卫国敢说‘如果这些民工的诉求合理,我立即辞职以谢天下’吗?”于是,舆论认为这是纪委干部在公开向县委书记叫板,请问您认同这种说法吗?

  御史在途:我并没有跟县委书记“PK”或者“叫板”的意思,第一,我没有这个兴趣;第二,我没必要也不会这么干,我只是以公民的身份对他们的不当行为做委婉的批评。这种行为只代表我个人,我批评的是杨懿文同志不注重民生,不关心底层群众疾苦,这是他的政治素质和工作作风问题,不是严重违纪,更谈不上是违法。我只是以一个公民的身份,反映出我所了解的一些问题。

  媒体:发微博之前,您想到这条微博会产生这么大的影响吗?

  御史在途:这真的是我始料未及的,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影响。我个人不想出这个风头。

  媒体:有一种观点说,此事一出,您的仕途基本就终结了,你想到这种可能的后果了吗?

  御史在途:一个政府公务员、一个纪检监察干部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并不是一件好事。至于对所谓仕途的影响,很不好说,我做好了最坏的准备。

  C

  “我的父母是农民,所以我能体会农民的甘苦”

  媒体:有消息说,在这次您提到的被打民工群体中,有您的哥哥,这是您公开发微博的原因之一吗?

  御史在途:不是这个原因。我老兄是村党支部书记,听说民工受冤后来长沙为民工维权,了解了真实情况,他也同样受到粗暴对待,但没挨打。我关注这件事情,是出于我的良心。受害者的身份不是我行事的标准。

  媒体:您的老家在哪里?父母是做什么工作的?

  御史在途:我的老家在湖南娄底市新化县的农村。我的父母、我的哥哥到现在还是农民。我来自于底层,我也在基层工作过,我本身就是草根,所以我能体会到农民的甘苦。

  D

  “工作生活中,有时不可避免会产生孤独感”

  媒体:为什么会给自己起一个“御史在途”的网名呢?

  御史在途:我的网名来历很简单:御史在古代是言官、谏官,各种级别都有。我是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性质类似于古代御史。我们机关干部建立了一个QQ群,名字就叫“御史台”。我在腾讯的QQ网名是“一个人在途”,取后面两字组成了微博网名,意思就是“御史一个人在路上”。

  媒体:为什么会有一个人在路上的感受?

  御史在途:这个只可意会。在工作生活中,有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孤独感。其实体制内如我者众矣,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具有良好执行力的好制度。

  E

  长沙县:要真相

  4月中旬,“御史在途”曾连发数条微博,声讨长沙县警方拘留殴打讨薪民工一事。

  10月25日下午,笔者致电长沙县政府新闻中心,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答复说:“我们在县政府网站、地方新闻网站还有县公安局网站都有关于陆群提到的民工事件的公告,这个公告就代表了我们相关部门的态度。”

  该工作人员还强调:“我希望提醒你注意两点事实,第一,这个公告并非我们长沙县公安局作出的,而是市公安局的调查结论;第二,在公告中,有非常明确的内容,就是如果当事人对这个调查结论不满意,对行政处罚不满意,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这是正常的法律程序,我可以告诉你,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甚至至今,还没有一个当事民工提出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这说明他们已经放弃了行使自己的法律权利。那么现在又来这么一出,这是符合法治的本意吗?”

  摘自《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UN021)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