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金华10月27日电(记者 胡旭明 余哲)日前,浙江宁帅实业有限公司、飞月等8家企业收到永康经济开发区的催缴工程款短信通知。该通知要求,有关入园企业须及时向永康市长城铸造厂打入土石方工程款,在未打入款项之前开发区将暂停一切建设手续的办理。更有官员告诉记者不交钱是因为企业不懂事。
据了解,2010年永康市长城铸造厂、浙江宁帅实业有限公司、飞月等8家企业获进入永康经济开发区四期西区北地块。8家企业在缴纳完少则千万多则亿元的土地及建设保证金后,永康经济开发区方面承诺于2011年3月前将土地交付给各家企业。
“承诺的时间早已经过去,这么多钱压在那里,建设时间越长企业成本越高。”一位入园企业负责人气愤地说。不曾想到,等了近一年工程无果,却等到了几个莫名其妙的催缴工程款通知。
一个土石方工程款,为何要打入一家同是入园企业的永康市长城铸造厂?作为一家制造企业有工程资质吗?政府发通知催款,不交钱停办一切建设手续,这其中到底为何?记者接到投诉后前往永康采访。
令人惊讶的是,这已经不是第一次遭遇这种情况,据某企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之前永康经济开发区曾通知相关企业将土石方工程款打入一私人银行账户。
开发区官员称“短信”干预合情合理 “我们未与施工企业签订过土石方工程平整的施工合同,也未委托任何企业进行代管。”对于业主们的疑问,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科科长胡一勇作出解释:永康市长城铸造厂是8家入园企业中比较小的一家,开发区考虑到企业小时间上会空一点,就指定其为业主单位代表,出面处理工程上的一些事情。这也是征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授权的。
他同时认为,土石方平整工程目前已基本完工,相关企业应尽快支付工程款。 “工程从2011年年初开始进行施工,其实早该向业主收取工程款。我们已开会与企业协商过,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就付款事宜基本达成一致,企业也拿到了工程款的汇款账号。”胡一勇称,因相关入园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缴清工程款,作为第三方及工程监督方,为了履行协议,开发区利用相应行政手段对企业行为进行干预是合情合理的。
“既然工程已接近完工,企业就必须支付工程款,这是根据《合同法》规定的,是有书面协议的,希望相关企业老总能讲诚信。”胡一勇告诉记者。
当记者问及为什么开发区要求把该土石方工程款汇入一私人账户,后又改为铸造厂账户,不直接打入施工单位账户?
“8家入园企业较难进行统一监管,所以,我们建议将8家企业中规模较小的长城铸造厂作为委托代管方,代表其他7家入园企业进行土石方工程的管理,开发区则作为第三方进行监管,该工程与开发区的经济利益没有任何关系。”胡一勇解释说。但他也坦言,开发区相关部门在此次土石方平整工程中的工作并非完全到位。此前,确曾通知相关企业将土石方工程款打入长城铸造厂所有的一私人银行账户。 在业主单位提出异议后,经过协商,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已决定让相关企业直接将工程款打给施工企业。
记者在永康经济开发区提供的《永康经济开发区四期西区北地块土石方工程一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上看到,该合同签订于2010年12月对于工程开工、竣工日期都没有明确时间要求,只规定了合同工期总天数为60天。 对此,胡一勇称,合同中已明确60天的施工期。目前来看,土石方平整工程的工期确实是拖了,实属无奈,因工程在进行过程中牵扯到当地几个坟墓的迁移问题,工期也受到当时暴雨天气的影响。
对于短信通知要求“有关入园企业须及时向永康市长城铸造厂打入土石方工程款,在未打入款项之前开发区将暂停一切建设手续的办理。”永康经济开发区国土局负责人也承认了这是工作方式有问题。
官员称不交钱即“不懂事” 在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出示的《永康经济开发区四期西区北地块土石方工程一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上,记者发现,合同的发包人为永康市长城铸造厂,而非各业主单位。
“永康市长城铸造厂作为8家单位的工程代管方,与工程实际施工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是合法有效的。每家单位与长城铸造厂所签的委托代管协议,原本是口头协议,在开过协调会之后,我们认为需要补充一份书面的三方协议。”胡一勇说。
然而,“口头协议”的说法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却未得到印证。一家入园企业的董事长透露,他们并不知道有所谓的委托协议,也不清楚土石方平整工程的施工价格。直至最近,开发区将一份《永康经济开发区四期西区北地块施工委托协议》摆在他们面前。
记者看到,该协议甲方为永康市长城铸造厂,乙方为另7家入园企业,丙方为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合同中没有明确单价,也没有工程量,只有工程造价约220万元。协议还规定乙方委托甲方实施本单位土石方工程,招标及施工管理工作。丙方作为监督管理部门全程参与工程监督管理。乙方按本协议及丙方发出的付款通知付款。
“当时,委托长城铸造厂进行工程代管是通知到每家企业的,部分企业老总可能不知道,但是业主单位一定知道,开协调会时,都会派代表参加。”胡一勇告诉记者。
胡一勇表示,以企业委托代管的形式进行工程建设,开发区是第一次尝试,仍在摸索中。“从诚信角度,企业必须支付土石方平整工程款,不交钱是企业不懂事。”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开发区发出通知后,就有一家企业支付了该款项。同时也被胡一勇冠以“比较懂事”。
另据有业主反映,施工方其实是将土石方运送至发包方所指定的砖瓦厂。每车240元的销售价格足以抵消工程费用。对此胡一勇认为这是不允许的,这是开发区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如果查明属实,将对相关单位进行严惩。
另据记者了解,2011年3月开始的永康经济开发区四期西区北地块土石方工程,通过开发区的招投标平台,是经过正规招投标过程的。
记者联系到永康经济开发区招标办服务中心施主任,他告诉记者,开发区四期西区北地块在2010年10月经过公开招投标。“该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由永康市一家有资质的招投标公司代理,通过开发区招投标平台完成。”
对永康经济开发区行政追款事件,律师尹富强认为,当前,一些地方办事“想当然”,民意“被主张”现象严重。永康经济开发区如此措辞严厉的讨钱短信行为体现了“权力”膨化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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