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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见义勇为误伤第三人 专家称应由加害人赔偿

2011年10月29日14:51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见义勇为误伤第三人

  应由“加害人”赔偿

  法律专家:应立法确定政府为见义勇为风险“埋单”

  羊城晚报记者 林世宁

  距离凌华坤见义勇为误伤人命已经5个多月,丧命的抢劫嫌疑人的家属诉求、误伤第三人所引发的赔偿,都离不开一个“钱”字。这笔钱,究竟该谁来出?

  广东省人大代表、知名律师朱列玉认为,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已经基本可以确定赔偿该由谁来负担,那就是“加害人”,即抢劫嫌疑人;但是如果嫌疑人无法支付这笔赔偿,法律条文就出现了空白。

  朱列玉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见义勇为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应该由“加害人”来承担责任。在凌华坤案件中,抢劫嫌疑人实施犯罪后逃跑,才引起了后面一系列事件,他们是直接责任人,是“加害方”。朱列玉进一步解释说,抢劫本身是违法的,首先不应该这样做,其次犯罪后有人追赶的时候不应该逃跑,而应站在那里原地不动自首,这是嫌疑人的法律义务。一旦违反了法律义务,所造成的一系列民事损失都该由他们来承担。此外,朱列玉还指出,受益人(即被抢者)在受益的合理范围内应给予适当的补偿,但是这个补偿的法律约束很轻。

  如果通过以上两条途径解决不了赔偿问题,那该如何解决?朱列玉说,“那就很难赔了,基本上受害人只能自认倒霉。”目前的情况是见义勇为的人,可能会拿到一点奖金,这笔钱可能连他自己的医疗费都不够,却还要面临着误伤者的司法追究,这对见义勇为的人是很不公平的。

  朱列玉提出了几条解决建议:对见义勇为本人受到的伤害,应该立法确定由政府财政来埋单。对见义勇为产生的风险,如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害,行为不当对他人造成的损害等,都应该由政府来负担,只有完善了这些制度,才能鼓励见义勇为。

  “政府鼓励见义勇为,不能只停留在空喊口号上,要见行动,从经济上给予保障。”朱列玉说。

  他因见义勇为赔上了一个“家”

  镇江人江镖曾与凌华坤有类似遭遇,他建议“找领导解决”

  其实,凌华坤并非是因见义勇为被人索赔的第一人。2006年,江苏镇江曾发生过一起类似凌华坤案的见义勇为误伤第三人事件。当事人江镖驾车追赶小偷时,撞伤了一位阿婆,他的人生轨迹从此改变:父亲中风、妻子离婚、赔偿阿婆12万元。

  2006年6月26日,某保险公司区域经理江镖开着自己的面包车行驶在镇江市中心。遇到红灯停车时,他看到前面一辆深色别克轿车中,放在副驾驶位上的皮包被两名男子偷走。

  江镖立即驾车追赶逃窜的小偷,途中,他意外将一位外出买菜的杜阿婆撞伤,他赶忙停车。而逃跑的其中一名小偷,在慌乱中跌翻在地,被周围的路人制服,另一名小偷则趁机跑了。

  杜阿婆腰、腿部骨折,脚肌腱断裂。在医院一躺就是140天,被认定了两处8级伤残。随后,交警认定江镖需对此事故负全部责任。事发时,江镖的车险刚过保4天,保险公司指望不上了。

  杜阿婆住院花费了3.2万余元,出院后又向江镖提出了巨额索赔。这对月薪只有一千多元,有着沉重家庭负担的江镖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事发后,江镖的妻子因承受不了巨大的压力,离他而去。而江镖的父亲也因为这件事突发脑溢血,至今仍有后遗症。江镖说:“最苦闷的时候,我就一个人坐在路边,看着来往的出租车,有迎头撞上去的冲动。”

  江镖案从车祸发生开始就受到媒体的高度关注,这促使政府部门积极协调解决。2007年,江镖与杜阿婆达成了12万元的赔偿协议,但事情并非就此画上句号。

  28日,羊城晚报记者在电话中采访了江镖。

  羊城晚报:后来的赔偿进行顺利吗?

  江镖:不顺利。当初在法院调解完,出门时法官告诉我,你就放心回去好好生活吧,钱我们来协调。可是两年后的2009年9月,法院突然查封了我所有个人账户,那时候跟儿子两个人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原来,这两年(赔偿)这笔钱一直没有着落,阿婆的家属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查封我的账户是正常程序。我走投无路只能给市长、书记写信。领导一发话,几个政府部门筹了一部分钱,连同社会捐款,我个人又拿出差不多两万块钱,凑够了12万付给了老人。

  羊城晚报:你对这样的结果满意吗?

  江镖:能解决我就已经谢天谢地了,实在拖不起啊。我的家庭已经拖散掉了,至今还是我一个人带小孩。为了处理这件事,我感觉自己老了好几岁。

  羊城晚报:最终要书记和市长出面才解决问题,你怎么看?

  江镖:现在的社会,(很多问题)只能通过这种自上而下的方式解决。很多部门领导对我说,“我们有心帮你,但实在没办法,如果哪个领导能出来说句话,这个问题就能解决”。我建议凌华坤也尝试走这种途径。虽然这不正常,但也没办法,这是法律法规不健全造成的后果。我认为最应该出这笔钱的是那两个小偷,可是最后一个跑了,抓到的那个是哑巴,怎么都不认罪,在他身上警察也没找到赃物,最后只能把他放了。如果前面的路走不通,我希望能够通过政府设立的基金,或者设立一项保险来负担这笔钱。现在见义勇为的人本来就少,还要动不动做被告,谁还敢见义勇为。

  羊城晚报:你后悔之前的见义勇为吗?

  江镖:(犹豫了一会)怎么说呢,都是正常人哪(沉默)。千万不能去想,越想越郁闷,到最后自己就完蛋了。我想对凌华坤说,事情终究会解决的,总不至于拉去枪毙吧。事情解决之后,肯定会有遗憾的,千万别去回想。

  网友声音

  不应该追究

  凌华坤刑责

  在金羊网发起的一个投票中,7成网友认为,见义勇为过程引起的一系列损失、赔偿都该由犯罪嫌疑人来支付,2成网友认为,该由政府设立的见义勇为基金支付。而绝大部分网友都认为,应该免除追究凌华坤的刑事责任。在另一个调查中,55%的网友对凌华坤的遭遇表示寒心,“危难关头谁还敢挺身而出”;31%的网友则认为,见义勇为时应该注意保护好自己,同时保护好别人。

  林世宁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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