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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情妇设局色诱公务员 偷拍性爱录像敲诈

2011年10月29日16:25
来源:台海网 作者:陈捷

  台海网10月2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他设局让女友色诱公务员,并“自拍”性爱录像,然后,拿到录像刻成光盘后,就开始敲诈性爱光盘中的男主角。

  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这名设局男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唆使情人偷拍性爱录像

  据了解,敲诈者周某是个惯犯,今年38岁的他此前已经多次入狱。1999年5月,他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07年8月24日,他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被江西的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刚出狱没多久,最近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

  经法庭审理查明,2010年7月至8月间,周某得知情人阿春与公务员小程(化名)交往密切;于是,他就产生了设局敲诈的念头,他当时的想法是拍摄该二人的性爱录像,凭录像对小程进行要挟。

  随后,周某事先准备了一支带有拍摄功能的“录像笔”交给阿春。2010年8月份的一天,阿春“色诱”小程后,约小程到其暂住处厦门市思明区凤屿路某小区302室。小程很高兴,欣然赴约,进屋后两人一番覆雨翻云。但是,小程没有想到,整个过程都被 “录像笔”拍摄下来。

  光盘要挟 敲诈15000元

  阿春秘密拍摄自己与小程的性爱录像后,把“录像笔”交予周某。周某将该录像刻录成多张光盘后,以公开性爱光盘为要挟,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被害人小程索要钱款。至2011年1月,小程共汇入周某指定的银行账户人民币15000元。

  但是,周某一而再、再而三的敲诈,让小程忍无可忍,最终决定报警。接到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采取行动。2011年2月22日,周某在江西一家网吧被抓获归案。随后,警方在他的住处缴获作案工具“录像笔”、光盘等。

  周某落网后,“自拍”性爱录像的阿春否认自己参与敲诈。她为自己辩解说,虽然她提供了录像给周某,但本意是想报复公务员小程,并非要敲诈。

  三人的关系“有点乱”

  据犯罪嫌疑人周某交代,他和阿春两人有“男女关系”,但是,两人都是已婚,各有各的家庭。总之,他们三人的关系 “有点乱”,阿春在与周某有关系的同时,又和公务员小程“来往密切”。

  但是,后来周某因听阿春抱怨被害人小程“小气”,“一起去唱歌去吃饭都不买单”。于是,周某就唆使阿春一起设局拍性爱录像。

  阿春说,她原本打算将录像寄到公务员小程的单位,让他受处分,但是,没有想到周某会利用这个来敲诈。她坚持说自己对敲诈毫不知情。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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