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30日从河南汝南县委宣传部获悉,29日下午发生在汝南县的一警察酒驾致5死3伤一案有新进展,肇事警察王银鹏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10月29日14时40分,一辆车牌号为豫Q3517的警车在行至汝南县汽车站东十字路口南侧时发生事故,将路边2根照明电线杆撞倒,致4人当场死亡、4人受伤,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
经查,肇事车辆为汝南县公安局梁祝镇派出所公务用车。据汝南县宣传部提供的资料显示,肇事者王银鹏为该派出所所长,事故发生时为酒后驾驶。汝南县公安机关成立了专案组调查办理该案,目前,肇事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
目击者:警车在人群中“转了一个来回”
29日晚10时50分左右,记者赶到现场时,事发现场梁祝大道南北两个口都被警方管制。现场至少有三辆侧翻损毁的警车,和两辆大面包车。其中,就包括肇事的豫Q3517。
据目击者称,肇事警车在事故中严重损坏,后来又被围观者砸毁。两辆大面包车为当地殡仪馆的运尸车,两辆警车是在事故后赶到现场,被不满警方处置方式的群众推倒并打砸。围观群众称肇事者系酒驾。
在事发现场,5具尸体仍在陈列,其中4具尸体在一个连根倒掉的电线杆附近,已被捆扎。据家属介绍,其中有3具尸体来自同一个家庭,分别为母亲吴小化(音),儿子马峰(音)和儿媳张玉红(音)。
据介绍,现场死伤者都是准备去浙江打工的农民,拟从事采摘桔子的工作。事发时,正在路边等待附近汽车站的长途汽车。
附近的一个店主称,肇事警车当时从南向北行驶得很快,在靠近十字路口时,突然失控,在人群中“转了一个来回”。警方赶到现场后,还没有勘验现场,就准备将尸体运往殡仪馆,引发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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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酿惨案 轿车内4人身亡
据新华社电(记者 赵瑞希)酒后驾车再次导致惨案:10月29日凌晨,在深圳宝安区湖滨路与建安一路路口,一辆货车和一辆轿车发生碰撞,致轿车中的4人全部死亡。经检验,轿车司机系酒后驾驶。
10月29日1时35分许,一辆自卸货车,在宝安区沿湖滨路由东往西行驶至建安一路路口时,与一辆搭载4人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货车侧翻并压在小轿车车身上。抢救人员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将货车吊起,并掀开轿车车顶,但轿车内的4人均已死亡。
深圳交警局方面表示,经检验,轿车司机属醉酒驾驶。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孙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