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男子酒驾假军车夺四命 目击者称车速或达170码

2011年10月31日04:49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酒驾假军车夺四命
车祸现场惨不忍睹,医护人员在抢救伤者。本版摄影 信息时报见习记者 冯海泳
酒驾假军车夺四命
图为肇事车辆,车牌证实是伪造。
死者家属难掩悲痛。

  死者家属难掩悲痛。

  ●方某驾“空N”车牌小车撞上黄埔大道隧道内修路的4工人

  ●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三人送往医院经抢救不治

  ●警方证实方某酒后驾驶,“空N”车牌及其驾驶证均为伪造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朱宏 李楠楠

  实习生 张松源

  昨日凌晨2时许,天河区黄埔大道隧道东往西方向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正在隧道修补路面的4名施工人员,被一辆挂有特种车牌的丰田车撞倒。4名施工人员1人当场死亡,3人重伤,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也死亡。有目击者称,事发时,肇事车辆的速度很快,怀疑可能有“170码”。

  昨日,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通报:肇事司机方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经查,方某驾驶车的特种车牌及其驾驶证件均属伪造,此外,方某还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事故有待进一步调查。

  目击者说

  肇事车速“最少有170码”

  昨日凌晨2时45分,记者赶到现场时,现场已拉起了警戒线,交警正在处理事故。只见一辆车牌为“空N”车牌的特种轿车,车头部分已撞得扭曲变形,挡风玻璃裂开,司机已经不在车内。轿车车底有大量血液流出,现场到处血迹斑斑,碎玻璃铺满地上,一片狼藉。一辆施工车辆停在不远处,一名受伤的施工人员被消防员从小车车底救出,但由于伤势过重,医护人员诊断该男子(男,50多岁)已经死亡。据了解,在此之前,有3名重伤男子(均为男性,40多岁)已经被送往医院抢救。

  据目击者称,事发时有路政员工正在现场作业,这辆小车速度飞快冲过来,“最少有170码!”这名目击者说,施工人员来不及躲避就被撞上了。

  有知情人士称,为了安全起见,施工方还将工程车“铁马”都放置在工作现场前面,仍然没能避免悲剧发生。据称,几名施工人员都是湖南人。

  医生回忆

  一伤者当时喊“救我”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共有3家医院参与救援工作。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其中的华侨医院。事故发生5分钟后,华侨医院是第一家赶到现场的医院。华侨医院急诊科罗医生告诉记者,120救护人员赶到时,现场惨不忍睹,施工的袋装水泥四处散落,现场一片凌乱,肇事车辆严重变形,车辆上面基本上被水泥灰覆盖。4名身穿浅橙色工作服的伤者躺在地上,衣服都被鲜血浸湿,有的身上还被施工围蔽的铁架压住。“地上满满一摊血,根据判断伤者应属于失血性休克。”

  罗医生说,车辆右前方有两名伤者伤势较重,其中一人右耳出血,当时疑似颅内骨折,此外其右边大腿基本断裂,由于伤势太重,抬上救护车后,随即将其送往医院抢救,抢救半小时后仍不治死亡。此外,天河区中医医院也接回一名伤者,经过一番抢救之后送到华侨医院再次救治,也宣告不治身亡。

  罗医生说,事故现场还有一名伤者,他的右腿踝关节以下部分基本上脱落,腿上骨头外露。“当时他思维还非常清晰,还能喊出"救我"、"救我"。”当罗医生将压在该男子身上的钢铁路障挪开后,男子还在向他求救。但该伤者被送医院后仍抢救无效身亡。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也救治了事故中一位李姓伤者,尽管积极抢救,但因伤势太重,抢救无效死亡。

  律师说法

  涉嫌伪造证件、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

  市交警部门在昨日通报中称,肇事司机方某所驾驶小客车的号牌及证件均为伪造,并涉嫌有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方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方某伪造车牌和酒后驾驶的行为可能受到哪些法律制裁?

  就此,记者昨日电话采访了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朱永平称,方某的行为共涉3项罪名,分别是伪造国家证件罪、交通肇事及危险驾驶。根据交警的通报,方某驾驶假军车牌车上路的行为,属于伪造国家证件罪,仅这项罪名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方某在行驶过程中撞倒了4名施工人员,致对方死亡,属于交通肇事。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根据交通肇事罪的相关内容,死一人以上的,判处7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方某还是酒后驾驶机动车,还涉嫌危险驾驶。今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将醉酒驾车、飙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行为定为犯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危险驾驶将被判处6个月的拘役。

  链接

  可能是酒驾入刑后广州最严重事件

  记者随后查阅有关信息发现,此次事件是“酒驾入刑”实施后广州最严重的一起事件。

  2009年6月28日凌晨 广州市黄埔交警大队民警范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黄埔区石化路与曾某驾驶的无牌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曾某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0年2月26日23时10分许 谢某某沿越秀区小北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与张某某驾驶的正在停车装卸货物作业的中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小客车乘客刘某某当场死亡。肇事司机谢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62.0mg/100ml,超过酒驾标准3倍。

  2011年5月7日2时13分许,杨某某酒后驾驶粤A67×××号小型轿车至海珠区怡乐路碰撞行人李某某、郑某某,造成郑某某受伤、李某某受伤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来源:信息时报)
(责任编辑:UN008)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