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了解到,十二五期间,内蒙古将大力强化对林地的保护管理,严控林地非法流失。到2015年,全区森林蓄积量将达到14.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1.5%。
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厅长高锡林介绍,十一五期间,在全区各级林业部门和广大森林资源管理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森林资源持续“双增长”,2008年全区森林资源清查,森林面积达3.55亿亩,居全国第1位,比2003年增加4736万亩;森林蓄积量13.6亿立方米,居全国第5位,比2003年增加7267万立方米;人工造林保存面积达到9790万亩,居全国第一位,比2003年净增132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了20%,比2003年提高2.43个百分点,提前两年实现了自治区十一五奋斗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区将加强征占用林地的管理,确保林地占补平衡;要严格实行征占用林地的定额管理等制度,严格控制各种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数量;修订完善征占用林地的补偿费管理办法,维护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全区各地还将组织开展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记者 李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