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患者欲输血家属需先献血 医院回应表示并非强制

2011年11月01日15:06
来源:中国广播网
  导读:病人做手术需要输血,可医院要求家属先互助献血。天天315本期关注:互助献血该怎么互助?

  中广网北京11月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听众张女士最近向我们反映了这样一件事:她的家人最近在北京一家大医院做腿部手术,但是却在输血方面遇到了一个问题。

  消费者有话说:患者欲输血家属需先献血

  张女士:上周我们家人在做骨科的手术,当时院方跟我们说,如果您家属不献800CC的血,这个手术没法操作,必须家属来献,但是不一定献病人需要的血型,以同等数量的血去换血。当时我们想献一点也没有关系,给自己的家人嘛,就说血型如果不吻合怎么办?他说没有关系,你不是这个血型,也可以献,必须要拿这个血去交换,有血才会给你输。

  记者:随便什么血型都行?不一定要跟病人的一样?

  张女士:对,什么样的血型都可以。

  记者:只要献够800CC?

  张女士:对。他说现在没有人献了,血库比较紧张。我们当时想这么大的医院,怎么可能连一袋血都没有?

  记者:你们献了吗?

  张女士:我们没献这个血。因为我们这边就两个小姑娘。他说,不用自己去献,外面好多农民工,去找农民工买就可以。我说,哪里去找农民工?他说可以联系卖血的中介。后来我们通过医院的护工找了中介,中介费用特别高。4OOCC的血是1300,结果就没买这个血。当时觉得这个事挺诧异,跟主治的医师打了电话,问他是不是一定要这个血?没有这个血就没法操作这个手术?当时这个主任跟我们说,没有血,这个手术可以完成,但是以后病人的恢复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缺营养。他的意思是尽量要少献一些或者是弄到一点血,这样才好操作。但是我们考虑到这个血的问题也不好,因为我们自己没有办法献,也不想去买,所以当时血就没有弄到,但是他把手术也给做了,病人最后就没有给输血。

  记者:病人是不是当时确实需要输血?

  张女士:是不是要输血我们不懂,当时他说术后需要输血,但是医院没有血,你们必须要鲜血,但是我们真的没有献,他就真的一点血都没有输。当时我们家人做手术后脸色惨白,后来就给他买点大枣吃,弄了点补血的药。

  张女士说,不只她一个人,不少需要输血的人都遇到了这种情况,自身无法解决的他们只好另外想办法。

  记者:现在病人恢复得怎么样了?

  张女士:我也不太清楚,因为我也不懂这个。很多人都是在中介买,因为有人是从很远地方来做手术,一个病人就陪一个家属,自己身体和家属身体需要有保证,所以就要去买。

  记者:中介的渠道是谁提供给你们的?

  张女士:医院的护工,帮我们联系中介,然后我们就问了价钱。我们联系了一下,并不是因为价格的原因就是说没有买,他的价格也很贵,当时我们就想真是没有这个必要。大家都是人,我们自己不愿意献,别人肯定也是不愿意的,肯定都是迫于一些生计问题才去卖血,很不忍心去做这个事。他说让我们去找农民工,我们怎么好意思。很多人受胁迫没有办法,为了病人好只能去弄血,其实大家都不愿意这样。

  听了张女士的反映之后,记者找到这家医院了解情况。医院负责输血的大夫向记者解释,这是互助献血,并不是医院的规定,是为了缓解北京市缺血状况北京血液中心建议各医院采取的措施。

  医院有话说:只是建议家属互助献血 并未强制

  医院:这个是互助献血。

  记者:是不是说他献不了,家属就真的输不到血?

  医院:没有这种情况。不是我们医院限制用血,肯定没有这种情况,现在北京市缺血状况非常明显,您问一下北京市中心血站。

  记者:北京市中心血站,是那边统一规定的是吗?

  医院:那边有一个互助献血的建议。

  记者:他说你们这儿有这个规定。

  医院:不是我们这的规定,我们也只是建议,好吗?

  记者:但是最后等于家属没献血,医院就没给输血。

  医院:不是这样的。

  记者:中心血站规定的?

  医院:不是规定,也是建议,因为现在北京市缺血,建议各医院互助献血这个项目。肯定有理解的错误,表述也不对。

  记者:我觉得是不是你们没跟病人家属说清楚啊。

  医院:首先术前备血不一定用血,这个概念要弄清楚,备血和输血不是一回事。有时候手术出血多就需要血。术前会有提前备血的过程,但病人有可能在手术中看到不需要输血了,明白吗?所以不是说不给他输,这是错误的理解。

  大夫说的也有道理。按照这位大夫的指引,记者又联系到了北京市红十字会血液中心,中心负责宣传的苏先生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苏先生:血液法规定互助献血肯定在其中。

  记者:献血法规定的?

  苏先生:对,这是允许的,其中有条例规定就是这样的,不是强制的,人家只是一种提倡,哪个医院里面强制人家,我觉得这不太可能。

  记者:他也没有强制,最后没献但最后病人确实就没输到血。

  苏先生:那可能没准就还没做手术呢?

  记者:已经都做完了。

  苏先生:手术已经做完了?

  记者:对,就没给输血。

  苏先生:手术都做完,还输什么血啊?

  记者:他就觉得应该输血,没输到血,可能会影响病人的恢复。

  苏先生:根本就不可能,输血本身就不是一件好事,万不得已才这样,只要人家敢给你做手术,就没必要输血,输血是什么好事啊?也不是营养液,要是急救用血输不上,根本不可能在北京市。

  记者:他不是危急的。

  苏先生:能不输血最好不输血,输血是什么好事,不是好事。

  记者:会有一些什么反应?

  苏先生:现在合理用血、合理输血,自己能扛得过去最好不输,毕竟那血不是你自己的。

  针对北京血液紧缺的情况,北京市红十字会血液中心负责宣传的苏先生说,虽然情况有所好转,但是依然需要更多人来无偿献血。

  苏先生:目前稍有好转,但不明显。这么多年都是无偿鲜血,现在供血紧张,因为北京市献血量逐年在递增。因为北京市医疗资源逐渐在扩大,有可能听到哪又盖一个大医院,那都需要血的资源,但是北京的人口也是在涨,相对没有咱医疗资源涨得这么快。而且外地病人一来北京看病,肯定都来北京各大医院,北京的医疗资源比较丰厚,所以用血量增大,去年光排血100多吨。献血者也都是特别无私,全是无偿献血,这些人都特别伟大,在采血车上经常有感人的事,两口子结婚一周年了,一高兴献血去;成人了,到18岁了,有的大学生自己主动去献,这样的好人好事特别特别多。大家都应该参与这个事,这是积德行善的事。

  全面我们介绍了听众张女士家人在北京一家大医院做腿部手术需要输血,但医院却要求患者家属无论是哪个血型,必须献血800毫升给其他需要输血的患者,才可给予张女士家属输血,同时提醒张女士,如果自己不献血,可以找中介或农民工买血。中介开价每400毫升1300元,张女士没有买,也没有献血,最后医院没有医院给张女士的家人做了手术,但是没有输血。

  医院向记者解释,这是互助献血,并不是医院的规定,而是献血法所提倡的,也是为了缓解北京市缺血状况北京血液中心建议各医院采取的措施。医院也只是建议患者家属互助献血,并没有强制。没给张女士的家人输血是因为手术过程中发现病人不需要输血。医院认为张女士的理解有误。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及本节目特约评论员包华对此作出评论。

  律师:互助献血并非强制 医院做法欠妥造成误区

  主持人:互助献血是献血法所倡导的,有据可依、合法的。那么,医院的做法是不是也没有什么问题呢?

  裘叶:献血法当中第15条明确规定,为了保障公民临床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且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备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的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这个献血法当中也是一种倡导或者指导的概念,而并不是强制的。

  主持人:希望你这样做,但是你不做我也不会怎么样?

  裘叶:对,不应该承担任何的责任,所以说医院也是依照献血法所倡导的互助献血。医院这么做应该是没有问题,但在做法上可能欠妥,给病患的家属造成了一定的误区。

  包华:我认可裘律师所谈到的,这是一种倡导性的内容和行为,不是强制性的。但是有一点需要医院关注,病患者本身情绪包括他的精神状态,和我们正常的身体、健康的人有所不同,因为生病难受,所以他可能更多考虑自身的利益,而且比较焦虑比较急躁。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医疗工作人员在解释政策的时候,要更加细心、更加准确、更加真实。如果说还是按照普通的一种沟通方式跟我们的病患者包括其家属去沟通的话,可能病患者家属在情绪引导之下,会产生一些不正确的认识或误解,这对于医疗服务本身来说是没有任何帮助的。

  评论员:医疗服务机构应先行救治病人

  主持人:提倡互助献血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病人家属因为身体方面的原因不能够互助献血,又该怎么办呢?

  裘叶:这个事情本身是一种倡导的行为,如果病人的家属没有办法献血或者想献血,但是身体条件达不到,医院应该还是以救治病人为主。如果病人需要输血,那应当还是给他输血,不能说要是献不了血,找中介,这种说法是不可以的。

  包华:肯定是要先行救治,我们医疗服务机构的一个宗旨包括它的一项社会职能,就是对病患者进行救治,而这项救治不应该附带更多的条件。如果医院是以附加条件方式提供救治的话,可能就背离了我们设立医疗机构服务的初衷。所以我认为肯定是先行进行救治,至于互助献血这个倡导,我们可以在其他方面再行推广和宣传。

  主持人:通过买卖的方式寻找血源肯定是不可取的,但是为什么会病患者的家属知道可以找中介去买血呢?

  裘叶:因为他有这个需求,所以才会有后续出现的种种的采血源的方式,包括买卖的方式。医院医疗机构的前提是救人,如果确实没有办法采到血的话,应当用其他途径而不是强制或者要求家属找中介买血的这种方式。可以采用其他更合理的方式,比如说扩大宣传。即使明确规定只是倡导提倡互助献血,实在没有办法遵守的情况下医院仍然要给病患者救治,而这种血荒的情况可以采取其他的方式来解决。

  包华:有需求才会有供应,这是市场上非常常见的一个现象。但是首先要明确的是,血液本身不是一种商品,而且国家的法律也禁止它成为一种商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一种商业操作的方式来运作血液制品,尤其是采血环节的话,相信会给公共的卫生安全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我个人认为这个事情应该是被禁止的。第二,对于我们的医疗机构来说,可以去倡导互助献血,但是一些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倡导的方式,确确实实可能误导一些病患者,这种行为应当予以纠正。

  律师:对于互助献血病人家属应给予理解并积极响应

  主持人:对于互助献血病人的家属到底应该怎么做?

  裘叶:病人家属首先应当理解,每个人可能都需要用血,但是确实是献血的人员和献血量可能不足的情况下,病人的家属应当予以理解,在理解的情况下,如果自身的条件适合献血,还是要积极响应。

  包华:对于献血,应当是每个公民应该做到的基本社会公益行为,大家应当根据自己的身体需要去做这项工作,而不是因为家里有人生病了,所以我才去做这项内容,这个有本质区别,所以我个人理解,还是应当积极倡导大家从事公益事业,积极的去献血。

  律师:医院工作有欠缺待改善

  主持人:病人家属应该怎样对待互助献血的问题?医院救死扶伤的地方,第一位应该考虑什么?

  裘叶:医院第一要素应该是治病救人,所以在这种前提下,如果能推行、倡导互助献血这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因为公民献血主要是通过血站的采血车或医疗机构,所以医疗机构在献血方面可以起到一种宣传的作用,但是前提是仅仅是在得到病患或者及其家属这种理解的状况下,遵循自愿原则,而不是附了各种条件让家属来献血。我觉得前提是宣传工作,包括在实际做的过程中的一些工作没有做到位,所以可能会导致家属的误解,所以我觉得医院在这个方面应当是积极改善一些。

  评论员: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不能附加条件

  包华:作为社会医疗服务机构,第一个使命是要对社会公众提供质量过关、稳定、及时的医疗服务,治病救人。治病救人本身是有条件的,包括必要的人员、设备、药品、手术用血,这是必要的手段。内容来讲,需要在充分、可靠的情况下才能有可靠、持续的医疗服务提供。

  这种情况之下,首先把医院的使命说清楚的情况下,如何准备这些医疗服务所需要的基础和物质条件,这是有法律可依的,同时也是有社会相关的组织部门帮助其实现的,不能够对病患者享受医疗服务提供任何的附加条件,这是不可以的。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出现一些容易让病患者产生误读或者误解的行为,这些行为是不应该产生的。eāyě?
  评论员: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不能附加条件

  包华:作为社会医疗服务机构,第一个使命是要对社会公众提供质量过关、稳定、及时的医疗服务,治病救人。治病救人本身是有条件的,包括必要的人员、设备、药品、手术用血,这是必要的手段。内容来讲,需要在充分、可靠的情况下才能有可靠、持续的医疗服务提供。
(责任编辑:UN600)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