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前晚10点左右,两名陌生男子带着一张1.5万元的借条找上门来,张女士才知女儿小玲借了高利贷。张女士是一名普通的保洁员,她16岁的女儿小玲在鼓楼一中专学校上学。一个多月前,小玲用自己的身份证作抵押,帮助初中同学周某从社会男子王某处借了7000元现金,但是写下的借条金额却是1.5万元,而且期限是一个月,未按时归还需承担每日5%的滞纳金。
小玲是如何陷入高利贷纠纷的?快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陌生人上门讨债
并称有借条,假不了
张女士家住栖霞区,前晚10点左右,母女俩正准备睡觉时,门外传来了“咚咚咚“的敲门声。门打开后,发现有两名陌生男子站在门外,确认是小玲家后,两人称小玲欠他们钱没还。其中一男子拿出了一张纸条递给张女士,称是她女儿自己写下的借条,上面有她女儿的签名,并按了手印的,假不了。
张女士随即询问小玲是怎么回事。起初小玲不愿意说,后来经过多次追问后,小玲才承认,借条确实是自己写的,但称是同学让她帮忙借的。“一个多月前,初中同学周某找到我,要我帮他从一个公司那里借钱,说只需要抵押我身份证就可以了。”小玲称,周某当初承诺借到钱后分她3000元,同时还称自己负责还钱。小玲说她跟周某关系一直很好,便不好拒绝。
这张借条
据称是按要求写的
前晚,见张女士实在拿不出钱来,两名催债的男子让她尽快还钱后,便丢下那张欠条离开了。两人走后,张女士仔细看他们送来的这张欠条,发现只是复印件,上面的大致内容是:“因本人生意急需资金周转,恳请向好友王某某借1.5万元现金,并于10月17日归还。如到期不归还,本人愿意按借款总额每日5%计算滞纳金。”借条末尾有小玲的签名和手印。
按照借条上的借款滞纳金相关约定来计算,到昨天晚上为止,小玲需要还本金1.5万元,滞纳金1.2万元,共计2.7万元。
“其实借条是按照他们要求的模式写下来的,就给了我7000块钱,我同学说分我3000块钱最后也没分,钱给他一个人拿去了。”小玲称,那天去借钱时,还有一个初中同学跟她一起,能证明只拿到了7000元钱。
介绍五六人去借钱
就不用还债了?
据小玲介绍,当时她也是相信了同学周某的话,才去帮忙借钱的。“其实这个是一环扣一环的,我们好友圈子好几个人都在那里借钱了。”小玲称,介绍老同学周某去借钱的于某当时说,他有朋友在这家借贷公司里上班,过一段时间让朋友帮忙把抵押的身份证和欠条偷出来,要是偷不出借条和身份证,只要介绍五六个人去那里借钱,也可以不用还钱了。
小玲称,自己当初帮周某借钱的地点是中山南路森葆大厦,而且有另外一位漂亮的女同学陪同。“当时那个公司老板并不想以我的名义跟他借钱,想让跟我一起去的那个同学来借,我说她没身份证,他们说不要紧,她长得漂亮。”小玲称,至今她也没搞清楚,为什么说她的同学长得漂亮,他们就可让她借钱。后来考虑到自己的同学没身份证,小玲就没让她借钱。
放债男子称
提醒过是高利贷
按照借条上的约定,推迟一天还钱,小玲就会多付出750元滞纳金。为了尽快解决此事,昨天上午,张女士带着小玲和那位漂亮女生一起,直接来到那家公司。
小玲进屋后,一眼就认出了当初借钱给她的中年男子王某。当问及王某借出多少钱时,他称借条上多少就多少,而且口气很强硬,称借钱了就要还,白纸黑字写着的,不还钱就上法院。
后来,得知同去的有媒体记者后,王某口气很快转变,称小玲确实借了他的钱。“这么高的利息,当初你借给她钱时,有没有考虑到她能不能承受,她还是学生!”面对记者询问,王某称,当时他也不愿意借钱给小玲,而且提醒过小玲借的是高利贷,可小玲还是坚持要借,他才给钱的。
经警方协调
还7000元了事
后来,张女士多次询问王某,小玲到底借了他多少钱,王某仍一口咬定是1.5万元。
“这样看来,我们只能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证人都在这里,你还不承认。”听张女士说要报警,王某态度立即好转,并将记者和张女士拉到他的办公室,称遇到小玲这样借钱的人,算他倒霉,虽然借的是1.5万元,只要她还1万元就可以了。
遭到张女士拒绝后,王某又提出还8000元。再次遭到拒绝后,王某主动提出还7000元,不过他再次申明,小玲借的是1.5万元,他只要还7000元而已。因刚到王某的公司时,张女士和对方发生争吵,经过楼道的人帮忙报了警。
几分钟后,两位民警赶到现场,将王某和张女士双方带往派出所调查。后经警方协调,张女士给了王某7000元后,拿回了女儿的身份证和写下的那张借条。
目前,白下警方仍在进一步调查此事。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快报记者 李绍富 马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