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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起医患纠纷升格暴力事件 医调委员会形同虚设

2011年11月03日05:27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李菁莹 付品 王姣

  医患纠纷愈演愈烈遭遇“无人管”

  “如果公安机关保护不了我们,我们只有自己保护自己了。”一名曾经深受医闹之害的医生感慨道。

  在采访中,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现,专门为调解医患纠纷而设置的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早已形同虚设。

  早在2008年,江西省就成立了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会)。当时,省综治办、卫生厅、司法厅、公安厅四家联合下发了《关于江西省预防和处理医患纠纷的实施意见》,同时由省司法厅和省卫生厅共同组建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医调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就设在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

  很快,江西各地纷纷成立医调会,共有111个,形成了全国罕见的省市县三级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大网络。

  省医调会常务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陈国盛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江西省2008年成立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通过综合治理的办法来解决医患纠纷,这在当时是全国首创。那时,很多省来江西取经,学习。

  “2009年以后,我就感觉我们落后于其他省了”。陈国盛对本报记者说,省医调会从根本上来说机制不健全。

  这体现在医院和患者对各级医调会的不知情,甚至根本不信任。

  “调解对医院和患者双方都没有约束力,要不要调解、调解结果执不执行,医调会都没有约束力。而没有约束力直接导致的就是公信力不强。”陈国盛很无奈,曾经有患者满怀信心到这里来,认为这是政府的部门,肯定能解决问题。结果医院方不来,只说“要赔款,最多就一万元,不要就算了”,患者就开始闹,我就再跟医院说“出于人道主义,你们就多赔一点吧”。医院说,“到你们这里来都是要给钱的,以后不来了”。

  “省直医院的医患纠纷应该是占绝大部分,而你现在看我们的数字,一年才一点点”,省医调会的数据显示,2008年受理医患纠纷12起,以后一年比一年少,2009年11起,2010年10起。

  陈国盛说,调解工作基本上是他一个人在做。“本来,办公室应该是司法厅出两个人,卫生厅出两个人,合署办公,可现在就我一个人了。”陈国盛说,2009年,他曾写了一个调研报告,关于如何解决江西省医患纠纷的瓶颈问题,还专门给省委领导写了一个请示,省领导的批示“赞成司法厅的意见”,然后就转下去,从副省长转到卫生厅,之后就没有音信了。“卫生厅不管,司法厅不可能跳出来管这个。”

  陈国盛认为,省医调会基本处于“无领导、无机构、无人员”的状态。而市、县两级的医调会更是名存实亡,因为连办公经费都保证不了。

  中国青年报的记者曾按照公布的电话,致电南昌市医调会办公室,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居然告诉记者:“这儿是司法局,不清楚医调办的情况,你可以问一下卫生局。”

  而当本报记者致电南昌市卫生局时,卫生局办公室则称“医调会由司法部门牵头。它不属于卫生局任何一个部门的管辖,该机构还在改进之中”,然后挂掉电话。

  第三方调解机制千呼万唤难出来

  “建立公正、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调解机制是当务之急。”在南昌开个体诊所已经20多年的邹为民医师,在经历了一场医患纠纷之后心力交瘁,他盼望着尽快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来专门受理医疗纠纷,让医院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

  今年6月26日,南昌市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意见稿,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这被认为是南昌市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医疗纠纷进行立法。

  根据《办法》(意见稿)规定,南昌市拟成立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理赔中心。9月21日,本报记者见到了正在筹备之中的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理赔中心负责人刘崇光。

  刘崇光说,中心成立后,出现医患纠纷后,患者不需要去医院了,因为医院也说了不算,将由这个专门机构来受理、调解、鉴定和理赔,是一条龙服务。中心会聘请最好的专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鉴定之后再根据专家、患者、医院的三方意见进行调解,根据赔偿标准决定赔偿额度。再不会出现患者去医院“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情况了。

  根据《办法》(意见稿)第十八条规定,医疗纠纷索赔金额1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医疗纠纷索赔金额10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同意申请医调会调解,医患双方需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意味着1万元至10万元以内的医疗事故赔偿,都将由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理赔中心负责调解处理。

  而经医调会调解后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医患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办法》(意见稿)第二十七条就规定: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刘崇光说,为了保障患者的最大利益,下一步还将引入保险机制:由医院为医护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动员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购买意外险。

  “病人在住院期间购买20元的保险,出了意外的话,最高可赔付20万元。这种保险,我觉得病人会逐步理解的。”刘崇光解释,“三个险种加一块儿最多可赔付30多万元。对于一个家庭而言,这30万元算是一个较大的安慰了。”

  当纠纷调解超过一个月后,纠纷就会转到巡回法庭。这个巡回法庭是由当地法院专门为解决医患纠纷设立的,可以简化程序,根据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理赔中心提供的材料立即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当本报记者问,如果这个《办法》早点出台,第三方医患纠纷调解理赔中心早点成立,是不是南昌今年发生的几起恶性医患纠纷就可能避免?“那当然”,刘崇光回答得很肯定。但当记者问“中心何时正式挂牌成立”时,刘崇光没有正面回答,他表示:市委市政府对这一块很重视很关注,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南昌市医患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每往前走一步都是既积极又慎重,尽量做得尽善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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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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