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地方自主发债亟待预算透明 应该尽早修订预算法

2011年11月03日07:24
来源:北京商报

  继此前财政部称我国将研究建立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后,在上海等四地“自主发债”被放行后不久,审计署昨日表示,我国需要建立和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和债务预警机制。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未来我国可能会通过给予地方政府发债自主权的方式,来拓宽地方政府融资渠道,但可操作性的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亟须及时跟进,以避免在原有地方融资平台债尚未厘清的背景下,滋生新的债务风险,地方预算更加透明应是题中之义,同时基于政府举债问题的严肃性,预算法的修改工作不能回避,宜早不宜迟。

  让地方债务规模显性化

  有业内人士指出,逐步用地方政府债券替换地方融资平台的公司债,让地方债务规模显性化,进而化解地方融资系统性风险是中央赋予地方发债一定自主权的初衷之一。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部副部长王军表示,“建立举债融资机制,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发债自主权是解决地方债务问题的途径,如果地方政府不能通过合理渠道取得融资,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将越来越大”。

  “要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着力完善公共财政关系,建立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和债务预警机制。”昨日,审计署审计长刘长义对我国地方债务问题做出上述表述。

  事实上,在审计署做出此项表态之前,今年7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就曾表示,要继续抓紧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坚决禁止政府违规担保行为,并研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作为专门的金融审计部门,审计署掌握了我国地方债务具体情况。而财政部又对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富有监管责任,上述两部委先后表态,也表明官方已在考虑对我国的地方政府融资模式进行改革。”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凤英表示。

  自主发债需地方预算透明

  到底何谓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有专家指出,新建立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可以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发债自主权,但相关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亟须跟进。

  “在试点自行发债的基础上,将来我国可以慢慢考虑让地方政府直接作为发债主体。”陈凤英认为,现有的地方债是由中央政府面向市场融资并代为偿还的,自行发债也是在中央代发的框架里,地方政府并不直接面对市场,而真正意义上的自主发债将能让地方政府发债规模自主、发债用途自定、偿债部分自主决定等。

  不过,面对地方政府尚待规范的政府融资平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也提出预警。“如果不考虑风险就盲目给地方政府发债自主权,一旦地方政府出现偿还危机,债务问题带来的风险将更大。”他表示,更大范围公开地方政府预算是地方自主发债的前提。

  此前,审计署提供的数据显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确已经存在大量风险。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地方债务的余额已经达到10.72万亿元。审计署认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虽总体可控,但部分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风险隐患。

  预算法修订宜早不宜迟

  除需要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有专家也提出,建立起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还需要预算法律层面的及时修改,以增强合法性、约束性。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这一规定制约了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的权力。” 陈凤英认为。

  事实上,2010年初,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完成了一份预算法修订方案,并计划在2010年8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并预计在今年对其进行表决,但最终未能成行,当时就有相关人士指出,预算法不修订,地方自主发债将难以成行。

  “虽然现在的法律规定为地方试点自主发债留有余地,财政部方面也表示允许地方政府发债和预算法不违背,但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地方政府要自主发债,仍然需要对预算法关于地方发债问题的规定进行修改。”陈凤英认为,如果要建立地方政府融资机制,相应的立法工作必须跟进。

  商报记者 丁开艳/文 王飞/制表

  地方债20年“简史”

  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 许多地方通过发行地方债券,筹集资金修路建桥

  1993年 国务院制止地方债券

  1994年3月 《预算法》颁布,明确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1998年-2004年 中央代地方举债并转贷地方用于国家确定项目建设

  2008年底 财政部预算司地方债务处成立

  2009年3月 财政部首次代理发行地方债

  2011年10月 上海、浙江、广东、深圳试点“自行发债”,额度分别为71亿、67亿、69亿和22亿元

(责任编辑:UN602)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