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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到钱包送回 逼着失主取300元“感谢费”

2011年11月04日01:24
来源:兰州晚报

  捡到钱包送回 要走八百酬劳

  好心人见钱眼开

  □见习记者 刘文煜

  本报讯 11月2日,姚女士乘坐出租车时不慎将钱包落在了车上。就在她焦虑万分时,一名男子打来电话说捡到了钱包并愿意送来,但这位“好心人”狮子大开口:不但要拿走钱包内的500元,还另外索取300元“感谢费”。他究竟是好心人还是敲竹杠的?

  11月2日晚,姚女士办事时不小心将钱包落在了出租车上,内有500元现金及身份证和银行卡若干。姚女士回家后才发现钱包不见了,由于没有记清出租车号,她便打电话到出租车公司询问。出租车公司帮忙联系到了司机,但司机称在车上翻找无果,钱包可能已经被别的乘客捡走了。无奈,姚女士抱着一线希望,把电话号码留给了出租车公司。

  11月3日早上6时,一位自称姓魏的男子打电话给姚女士说:“你的钱包在我这里,你给我地址,我给你送过来。”姚女士听后十分激动,但魏先生接着说:“身份证和银行卡可以还给你,但现金我就全拿走了。另外,你是不是还应该给我一些感谢费?”姚女士听后很意外,没想到魏先生又说:“我给你送钱包来回打车要50多块钱呢。你要是不给我加钱,我就把钱包扔掉了。”事已至此,姚女士只好同意再额外给魏先生300元的感谢费。魏先生把钱包送到时,坚持索要感谢费,并逼着姚女士到取款机上取了300元。

  事后,姚女士找到一位律师进行了咨询。律师告诉姚女士,这样的行为已经具有了敲诈勒索的性质,但是因为索要的数额不大,不能构成犯罪。

  让姚女士感到诧异和疑惑的是,她只给出租车公司留下了电话号码,钱包里并没有任何电话资料,魏先生不知是从何处得知自己的号码并联系上她的?另外,魏先生一直用的是公用电话,可他的模样怎么看都像当晚的那个出租车司机。因为担心自己认错人留下恩将仇报的嫌疑,她虽然没说,心里的疑虑却怎么也消除不了。

(责任编辑:UN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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