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完孩子已近两月,因手术麻醉导致下半身麻木,产妇韩某至今未能出院,要拄着拐杖行走。 信息时报见习记者 冯海咏 摄 |
一针麻药产妇下身竟麻木两个月 至今未能出院
(记者 黄廷首) 剖腹产时做了全身麻醉,没想到麻醉效果竟持续了两个月,产妇韩某至今走路困难、大便失禁,仍在白云区竹料镇红十字会医院住院治疗,而医院试图给予1万元“支助”让其出院。昨日,该院医务科陈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韩某的病情确由麻醉药所致,但并非医院医生操作不当引起。那1万元是“人道救助金”,韩某及其家人如对治疗有异议,可到大医院做鉴定,走法律程序获得应有赔偿。
患者:剖腹产后至今下身麻木
记者昨天在医院见到了患者韩某。由于右脚部分知觉仍丧失,韩某只能拄着拐杖行走。她说:“经过10多天的治疗,情况已好转了很多”。她称,在剖腹产后第三天,她下半身几乎完全不受控制,“不要说走路了,连翻身都翻不了。”
据韩某介绍,9月7日,她到该医院做破腹产手术,医生当时给她做了全身麻醉。经过6个多小时的手术,韩某顺利产下一名女婴。9月8日,韩某突然感到下半身有些麻木,尽管医生、护士都说是正常现象,但麻木的感觉却越来越明显。9月9日,韩某的下半身几乎完全麻木,不仅没法移动,还出现大便失禁症状。至此,医生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介入诊断、治疗并于第二天请来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专家进行会诊。经治疗,韩某的病情有了明显好转。但右脚依然麻木,大便仍失禁。
韩某说:“前几天,医院叫我签订一份协议,说给予我1万元支助,让我回家疗养。我的脚到现在还感到麻木,就没在协议上签字。”
记者翻看韩某的资料时,看到医院的诊断书中的病情与韩某说法无异。一份尚未有医院签名、盖章的协议书上,也清楚地写明韩某的病情。协议书还提到,“针对医院与患者间产生的医疗争议,医院出于人道主义援助,愿意一次性给患者1万元”。
韩某称:“听说麻醉前是要做皮试的,但当时麻醉前,医生并没有这方面的操作。”
医院:医生操作符合规范
该院医务科陈科长解释说:“给韩某麻醉的医师是有正规资质的,我们检查发现当时的手术也完全符合规范。这种情况与个人的麻醉耐受程度有关,经过治疗,韩某的情况也有所好转。如果患者对医院的治疗有异议,可以到大医院做鉴定,费用由我们承担。如果鉴定结果显示是医院导致韩某(出现)这种情况,可以走法律程序获得相应赔偿。”
陈科长说,韩某的情况十分罕见。在专家会诊过后,医院给韩某注射营养神经药物,情况有了明显好转。但神经性的康复,需要三个月到半年的时间,期间药物的作用不会太明显。出于人道主义,医院愿意与患者签订协议,给予她1万元的支助,让她回家慢慢休养。而且,患者住院的两个多月里,诊断费、医疗费、住院费累积两万多元,医院已全免。
针对韩某麻醉前未做皮试一事,陈科长称部分麻醉药不需要做皮试,医院将对当时使用的麻醉药物进行鉴定,看看是否属于不需要做皮试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