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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煤矿爆炸案:辩护人称郑春云是慈善家(图)

2011年11月06日19:01
来源:云南网
43名被告人受审 钟旭 摄
43名被告人受审 钟旭 摄

新闻回顾:泸西煤矿爆炸案追踪 被告人指郑春云出资开赌场

  公诉方反驳:这份证据的真实性应引起怀疑

  昨天下午1点,郑春云涉黑案的举证质证结束,法庭进入辩论阶段。

  公诉机关出示了以郑春云为首的被告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相关证据。辩方表示,公诉方部分证据用了大量“听说、可能”等词语,许多违法事实都是某年某月的一天,时间没有确定性。公诉机关是用一个谎言来证明另一个谎言。

  陈永祥的辩护人则提出,有部分被告人的供述“惊人相似”,这就说明,有些证据是串供、诱供得出来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到辩论阶段,郑春云及其同伙都拒不承认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部分被告人认了其他罪名。公诉机关认为,不论郑春云怎么辩解,从列举的大量事实及被告人的当庭供述,都能证明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罪行。

  但郑春云的辩护人认为,现有的证据只能证明郑春云涉嫌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罪,其他罪名都无法证实。

  公诉方指控19人涉黑

  最后一项举证质证是针对公诉机关指控郑春云团伙涉黑的指控,43名被告人中涉及该项罪名的有19人。公诉人首先宣读了郑春云自己的供述。郑春云供述了拥有的财产和买卖过8口矿井。公诉人说,在尚红波和李六生的供述中,供述了他们跟随郑春云的历史,都听命于郑。

  何猛周供述,他2003年开始跟郑春云直到“11·18”案发。在张迁的供述中,供出了郑的主要得力手下的主要工作和职责马俊伟是财务总管,他是打杂的。郑春云需要打手时,都是张关林负责,有时李自华也负责出一些人。

  郑春云让人“摆造型”,一次100元

  8人被指控为骨干成员。他们称,不管郑手下的人有什么事都要向郑汇报,何猛周负责开赌场,并负责向借赌债的人要钱,不给郑就叫人威胁。他们还证实,郑在昆明市买了10套商品房给骨干成员,并配豪车。

  郑春云的小弟供述:在泸西县,郑春云很有威望,没人敢惹他,郑黑白两道通吃。在泸西县,一些很混乱的黑煤窑只要转手给郑后,出于竞争压力,其他黑煤窑就不敢再开了。张迁是跟郑春云最早的人。郑不跟小混混直接接触,还不允许手下的人吸毒。

  张关林供述,每次郑春云让他“摆造型”,每人给100元,还会给生活费。陈永祥闹事,郑会出面解决。张关林的手下供述,杨胜松、王虎、谭伟等人是张关林的人,张关林的“老大”又是郑春云。在“11·18”案中,他们以为是帮张关林“摆造型”,后来才知道是帮郑春云。

  陈老五指证,陈永祥开黑煤窑,拉煤被执法人员拦了,马上就被放了。为何这些人会怕陈永祥,因为陈依仗郑的势力。与郑春云一起开赌场的魏树松说:“郑春云来找我开赌场是看得起我。靠着这棵大树,以后就发大财了。”

  骨干成员供述,郑买了煤矿后,就把彩旗插到别人的矿源上开采。手下不听郑的话,还会被郑打。同时,他们有专门的人负责安排商量对付司法机关的打击。小弟何俊昆说:"摆造型’有时也会被对方打,对方下手太狠了,还不如老老实实做生意。”

  李六生称,“11·18”案中,他手下的小弟问他要不要叫人,他说已叫了两三百人了。有小弟说,郑是靠诈骗发家,以赌博为生。早些年,郑春云在昆明市靠卖玻璃冒充夜明珠的生意谋生,后来到泸西县开地下赌场。

  辩护人认为郑等人不涉黑

  就公诉人出示的指控郑春云等被告人涉黑的证据,郑春云的辩护人称,公诉人在举证时使用大量“可能”的说法,一些犯罪事实也没有准确的时间,证据缺乏基本要素,且公诉机关也没有说明违反了哪条法律。这些证据根本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如果确实要证明郑春云的犯罪事实,只能说明公诉人用一个谎言证明另一个谎言。”

  在公诉机关指控的这些骨干成员中,他们的供述均认为自己不是骨干成员,很多证据材料不真实、客观,不能表明郑春云等人涉黑。

  张关林辩解:“郑春云认为他是我的‘老大’,但我不认为。好几次我叫郑春云帮我的忙,他都不帮。”他的辩护人说,2006年,张关林就和郑春云分家了,张跟了郑半年,为什么就成了骨干成员去组织黑社会?

  陈永祥的辩护人认为,公诉人出示的证据中,没有一份能直接有效证明被告人涉黑,仅能证明郑与陈是郎舅关系。许多证人证言的语言惊人一致。指控涉黑的这些证据中,有些证人证言的标点符号都一样,请求法庭排除这些证据。

  辩护人举证

  2000名村民签名

  证明郑“有益一方”

  “请问还有没有证据向法庭提供?”法官问被告人的辩护人。郑春云的辩护人急忙举手。

  第一份证据是石林县爱好斗牛的人的联名信。许多人说,郑春云开展斗牛活动丰富了当地群众的文化生活。

  第二份证据是泸西县金马镇2000余名村民的签名。这份证据证明,郑春云在当地捐资助学、帮助老人、修路等事实,郑春云并不是危害一方的是人,而是有益一方。

  第三份证据是图片,是郑春云在当地建盖学校、敬老院的照片。

  辩护人说,这些证据足已说明郑春云是一个“好人”。这些证据也将郑春云描绘成慈善人士。

  这份证据立即遭到公诉人反驳:“如果用辩护人的话说,那这两三千人签名为郑春云请求的请愿书也出现惊人一致。这份证据的真实性应引起怀疑。”

  公诉人私下说,这些证据可能是郑春云的亲属蛊惑村民签的名。

  (王宗林 王琳)

(责任编辑:UN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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